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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培勇:财税改革事关改革总目标

2013年11月18日09:21   来源:经济参考报

原标题:经济学家论道全面深化改革

三中全会破天荒第一次把财税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联系在一起,把它和实现国家治理和现代化相对接,从而赋予财税以“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特殊地位。

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主办的“2013中国经济发展论坛”17日在北京举行。本届论坛以“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改革与发展”为主题。会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原部长李毅中,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郑新立,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对刚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精神进行了重点解读。

高培勇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之后,很多人都认为对财税体制改革意义重大,对此他很认同。其重要性不仅表现在财税体制改革在《决定》当中占有多大的篇幅,是不是单独立项,更重要的是放在了什么样的位置上。

此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财税体制改革非常重视,最主要表现在破天荒第一次把它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联系在一起,把它和实现国家治理和现代化相对接,从而赋予财税以“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特殊地位。在《决定》中讲基础的时候没讲“之一”,讲支柱的时候用的是“重要”,这样的表述就把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凸显了出来。

高培勇认为,深入理解《决定》对财税体制改革的表述,需要寻找到可以依循的线索。就和人体结构一样,它也有一些基本的构建。财税总要有收入,收入又存在基本结构,于是第一个构建就是财税收入。收入了钱就要花,所以结构之二是支出。第三,收入和支出要有管理支撑。第四,因为财税主要指政府的收支关系,而政府是有级次的,因此处理不同级次政府之间的关系又是一个基本的线索。这样,理解财税体制改革就可以从收、支、管、体四个方面进行。

首先看收入。

当前我国的税收制度,如果以税种结构来做分析,最大的一块是一般流转税,然后是特殊流转税和其他流转税,这三个流转税相加占到总体的七成。再看两个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加起来只占26%。

流转税是间接税,所得税属于直接税。“改革财政收入结构,应该像女士们减肥一样,要减的一定是臃肿的部位,要添上去的是薄弱的部位,也就是说三中全会在这一方面是要把间接税占比改小,把直接税占比增大。”高培勇说。

再看税收的来源结构。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其它企业,在中国的土地上,全部税收收入来源的90%以上来自企业,真正来源于个人的税收只占不足10%。那么从结构均衡的角度去看,就要减少企业税,增加个人税。

理解了这两方面,改革的路径就能描绘出来了。高培勇表示,所以《决定》在税收制度改革方面,开宗明义就表示要“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这实际上讲的是在减少间接税的同时增加直接税,在减少企业税的同时增加个人税。这是为了税收制度能够体现公平,税制结构能够优化,而且要把现代税收制度作为一个重要考量而纳入到改革当中。

其次看支出。

据高培勇介绍,仅就财政收入占G D P比重来看,2002年中国只有25%,但是如果把其它包含掌握在各个部委手中的各种基金收入都算入其中,整个政府支出占G D P的比重在35%以上,中国的宏观税负已进入到偏高状态。所以在《决定》当中提到了“稳定税负”的概念。总体来说,财政支出是减不下来的,政府支出也是压不下来的,能够做的就是控制它的增幅,因此本着务实的态度稳定收入,同时提高财政收入支出的效率。

第三个线索是预算管理。

中国目前整个政府收入从构成上来讲基本上可以分为六大块,最大一块是税收收入,第二块是财政收入当中的非税收入,第三块是掌握在各个部门手中的各种基金性收入,第四块是土地出让金收入,第五块是社会保险收入,第六块是国有资本经营上缴的利润。这几块收入目前在管理上和规章制度大多是对立的,财政收入基本是规范的,政府基金收入、社会保险收入、国有资本上缴利润大体是备案制管理,人民代表大会是只审不批。在管理层面上,分属各个政府部门,不能做到统筹安排。因此这次提出要规范、透明,实际上指的是目前的预算管理是不规范不透明的。

高培勇表示,要实现规范和透明,就要把所有政府收支按照同一的性质、同一的制度加以管理,把政府的收支关进统一的制度笼子,实现财政收支等于预算收支等于政府收支。这三块本来是一回事,但是在当前的中国却是不同的,财政收支只大体等于预算收支,而不等于政府收支。所以在三中全会《决定》当中提出要“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相对来说前面的更重要,因为政府的账目向全社会公开,就好像丑媳妇要见公婆一样,见公婆之前总要梳洗打扮一番,自己的滥账往往还是只有自己清楚。

第四个线索是财政体制。

财政体制体现的是不同级次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当前的中国,中央政府集中了大部分的财政收入,其中很少一部分会被存起来,作为中央预算金的来源;此外,中央政府自己花的钱大概占1/3;最大的一块则是通过税收返还、转移支付等途径拨付给地方政府。从地方政府的角度看,过日子的花销除了自己挣的钱之外,还有相当一块,大体上能占到一半要依靠上一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

高培勇说,这不是本来意义的分税制,因此要改,方向仍然是1994年所确定的分税制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力争实现分市、分税、分管这样的全面的分税体制。这在《决定》当中进行了很明确的表述,一是“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二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这实际上就是告诉大家,这次财税体制改革的目的不仅仅是增强中央在财政上的宏观调控能力,也要逐步让地方财政走出目前的困境。(记者 方烨 梁倩 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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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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