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记者 刘茸
编者按:按照养老规划蓝图,我国未来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应由“三条腿”构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在此享有与基本养老保险几乎同等的重要战略地位,但目前,基本养老保险一条腿独大,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很小,极不平衡。人社部新近表态,在基本社会保障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年金,将来建立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这应是在养老金并轨过程中,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纳入框架形成的“大年金”格局。
仅仅0.4% 企业年金能成为支撑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条腿吗?
企业年金是什么?尽管这一借鉴自国外的制度在我国施行已近十年,许多人却从未听说。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企业年金在我国进展状况不算佳:“十年了,今年上半年才突破5000亿,应该算是很慢了——主要都是一些大企业在搞。”
通俗的说,企业年金就相当于在法定的国家养老金之外,再由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为自己的职工提供一份“企业养老金”,它与国家养老金中企业必须缴纳的份额不同,后者是强制的,而前者是自愿性质。也正因为如此,尽管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首的国家部门一直力推其作为国家基本养老制度的一个重要补充工具发挥作用,民间的自发步调却一直显得有些“磨磨蹭蹭”。
我国于2004年实行第一份正式规定企业年金制度的文件《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其中规定,只要是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又具有相应经济负担能力的企业,与职工以规定的方式集体协商并通过后,就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它由企业和职工双方缴费,归入一份共同的基金,并以个人账户形式管理。
更重要的是,这一基金能够进入市场进行委托投资,投资收益按净收益率计入个人账户。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既可以一次性提取全额,也可以分批定期领取。而2011年出台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基金管理的各方面程序。
整体状况:起点低 规模小 仅0.4%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按照蓝图,我国未来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应由“三条腿”构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在此享有与基本养老保险几乎同等的重要战略地位,但至少目前,它的发展程度连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都还远远追不上。
根据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全国企业年金积累基金5366.65亿元,实际运作金额5161.4亿元。与之相比,早在2007年底,作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主力的商业养老保险,其全国积累的准备金总额就已达到1.5万亿元。换言之,目前的企业年金的“盘子”是商业养老保险6年前水平的三分之一,而这二者加总起来,也最多占到各来源养老储备整体资金的10%,在世界范围内处于相对低的水平。
同时,由于国人意识上更多仍依赖银行存款、买房等作为储备养老资本的手段,通常观点认为全国个人储蓄账户中有相当比例资金是实质上的养老金,但其比例难以计算,游离在这部分市场外,对明码标价的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无甚贡献。
“要启动市场必须有一个规模。”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秘书长齐传钧说,“现在企业年金规模太小,5000亿,很多公司都是赔钱运作的。”
人社部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二季度,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一共有5.9万个,这个数字仅占全国实有企业总数的0.4%。而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总数为1957.3万人,建立的年金计划总数为1265个,建立的基金组合数为2353个。
仅以二季度的业绩而言,全国企业年金投资收益31.18亿元,加权平均收益率0.63%。其中,固定收益类年金组合二季末资产总额为829.51亿元,加权平均收益率为1.03%,含权益类年金组合二季末资产总额为4267.3亿元,加权平均收益率为0.55%。相比二季度基金整体亏损490亿元的全局而言,这一表现不算最惨淡,但也并不出色。
国家计划:构建“大年金”格局 未来建立职业年金
过去的三年间,企业年金的加权平均收益率一直在以“大小年”的方式波动:2010年为3.41%,2011年为-0.78%,2012年为5.68%,被认为整体是跟着大盘走,表现平淡。但与此相对应的是,过去几年里,年金基金规模一直在以30%左右的速度增长,到2012年的新增规模第一次突破了千亿元,体现参加年金的企业和职工正在快速增加。
为了在这种迅猛增长的新态势上再加一把力,今年7月,人社部、民政部还下发了《关于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为其职工建立企业年金。
在第三季度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再次重申企业年金的地位:“我国社会保障的总方针,十八大报告提的非常明确,那就是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全覆盖,就是制度上要公平,要覆盖到所有的人。保基本,是由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所决定的,这个水平要与之相适应。还有多层次,就是在基本社会保障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年金,将来建立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体现社会保障总方针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尹成基提及的职业年金,则是未来在解决或部分解决“养老多轨制”问题的过程中,逐渐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纳入这个框架形成的“大年金”格局。
“你问企业职工,很多都不了解企业年金是何物,也不知道争取这个权利。现在基本养老保险一只腿独大,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很小,缺腿,不平衡。换句话说,通过事业单位带动,有示范效应。”齐传钧主张,应当加快年金制度向机关事业单位的扩散,以此对企业形成带动作用,促使更多资金入市,形成规模。
整体发展缓慢原因何在?
尽管近年来走势喜人,但业内较为通行的看法是,年金的发展仍然受到了相当的制约。担任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的不少机构各自发声,希望国家对年金发展的具体条件予以放宽或给予配套。
据媒体报道,管理年金数额最大的平安养老保险方面就表示,税收是遏制企业办理年金意愿的一项重要因素。目前团体补充养老保险没有税收优惠,只有规范的企业年金有,而幅度也很小,仅企业缴费部分5%免税,即对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进行免税,而个人缴费不免;且企业缴费进入个人账户还必须再次缴税。
“为什么现在只有少量的企业实行企业年金?在于我们现在劳动力供求的对比下,雇主仍然是强势的,需要雇主主动地给员工上企业年金,而在民营企业,这个概率非常非常低。”人民日报记者白天亮分析。
中小企业在缴完税及社保、住房公积金费用之后,已无太多财力再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和医疗。对职工个人而言,情况也类似:未来的收益计算起来很复杂,当下要单缴一笔费用还要为此格外纳一笔税,这一点却是简单易懂。因此,企业和个人双方都缺乏强烈的参与企业年金的动机。
还有专家认为,这种使中小企业望而却步的政策倾向,对国有企业而言却问题不大,加上政策指令要求,导致目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主体都是国有企业,而这将会进一步拉大而不是抹平小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职工之间的预期养老金待遇差,不利于养老制度的整体公平性。
今年1月25日,尹成基曾在发布会上承诺,下一步人社部将研究制定一些鼓励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为职工建立年金优惠的政策,此外对于企业年金个人缴费也正在研究免税政策。
被认为近期有望在上海重启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其中包含了企业年金的延税,即在缴费及收益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再根据当期税率表缴税。这也被视为国家最有可能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政策优惠。
目前,业界正在翘首企盼即将出台的养老制度整体改革方案中,会对年金免税一项做出优惠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