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浅谈欠发达地区服务型基层政府的构建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段鹏

2013年10月15日10:01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四个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是全国各族人民期盼已久的愿望,是推动社会进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政力的重大举措。

服务型政府是一种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民主制度框架内,把服务作为社会治理价值体系核心和政府职能结构重心的一种政府形态。

作为苏北欠发达地区的一名公务员,仔细研读十八大报告后,在欣喜中思索良久。基层政府应有的职能是社会公共服务。长期以来,基层政府亦不可例外地承担起了各种管理责任,把本应由企业、个人和社会担负的责任划入政府的“责任田”,因此产生巨大的行政成本,而这些最终会不可避免地转嫁到了民众身上。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就是政府自身做“减法”的过程,“损有余而补不足”,把更多的资源投入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加强必要管制中去。一、乡(镇)政自治。通过乡镇长直选或“海选”、重新配置基层政府的权力,扩展乡村民众参与乡镇政治的渠道,让民众有参与基层政府选举、决策、监督、治理等多个层面和各种社会事务的机会,实现良好的“官民合作”。二、基层政府要“瘦身”。乡镇基层政府只宜参与路桥、学校、水电和农业基础设施等公益性投资,一般情况下,不应再以集体经济所有者的名义介入效益性的投资经营活动。三、上级政府要“松绑”。上级政府在转变政府职能的同时,还要转变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为乡镇“减压”、“松绑”,坚决取消对乡镇的指令性指标,取消一切增加乡镇负担的达标升级和频繁的检查考核评比,积极引导乡镇学会依法行政和民主管理,支持乡镇办好公共服务事业。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赵娟、谢磊)
相关专题
· 工作交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