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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让农民成市场主体 须推进户籍统一等改革

记者 方烨

2013年10月15日08:3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原标题:厉以宁:让农民成为市场主体 须推进户籍统一、土地确权、初次分配改革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义院长厉以宁14日表示,中国一直面临其它国家大多不存在的市场主体缺失问题,所以中国经济改革一贯要从产权改革开始。具体到当前,就是要让农民也能够成为市场的主体,这需要通过统一户籍推进就地城镇化、土地确权、改革初次收入分配等一系列的改革举措。

厉以宁表示,传统的发展经济学研究的是农业国的工业化问题,但是中国还存在着如何从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的问题,中国经济的非均衡不仅表现在市场不完善,还表现在缺失市场主体,这两方面叠加在一起,是全世界都没有面对过的问题,所以中国经济改革往往需要重构微观经济基础,这就要从产权改革开始。在这方面,中国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也存在问题,尤其是存在着农民未成为市场主体的问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完善家庭农场制,就是为了构造农场主,使其成为市场主体。但是这还不够。

首先,中国要推进城镇化,必须是新型的城镇化,这是由城市的容量决定的。据测算,如果在人口达到14亿的时候,中国想达到西欧国家80%的城镇化水平,需要有12亿人左右居住在城市,这就决定了中国必须走老城区、新城区加新社区的城镇化道路,所谓新社区,就是现在的新农村。通过修建住房形成新社区,然后提供和城市相同的公共服务,以及城乡社会保障的一体化,实现就地城镇化,这样才能让城镇容纳得下,而它的前提之一是全国的户口一元化。“中国城乡两种户口,导致很多城市工人的福利农民工享受不到。比如医疗,市民有医疗保险,农民工只有合作医疗。”厉以宁说。

其次,要通过土地确权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厉以宁把这称为“新农村改革的起点”。他介绍说,去年11月底他带着政协经济委调研组在浙江嘉兴、湖州等地进行土地调查,那里的改革试点搞的比较早,农民已经有了宅基地的经营权证,有了房产证。调研发现,当地农民对这一政策非常拥护,认为可媲美当年的土地改革。

土地确权带来两方面好处:一是城乡收入大幅度缩小,因为农民可以把土地以及上面的房屋租出去获得财产性收入。当地一个县级市,改革前城乡收入比是3.1:1,确权后变成了1.9:1。很多农民都把原来的房子拆了盖四层小楼,第一层租给外来人开店,上面的自住,但是也随时准备着出租给外地人住。二是通过确权前重新丈量,多了20%的土地。这里面有三方面原因:第一,以前土地肥力差别大,所以分配的时候坏地两亩算一亩,现在土地都改良了,不分好坏全是有一亩算一亩;第二,过去的田是一小块一小块分配的,所以有田埂,而且不算面积,现在用拖拉机规模化耕地,不需要田埂了,就可以算土地了;第三,当初有农业税,所以农民都习惯于少报土地面积,现在没有了农业税,而且农民要依靠土地入股分红,少报了自己会吃亏。

最后,让农民成为市场主体还需要改革现行的收入分配体制,尤其是初次分配体制。因为第一次分配是根据市场进行的,农民没有土地产权,个体多且分散,受教育程度不足,所以在分配中处于劣势地位。二次分配也需要调整,主要是要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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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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