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 建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生命本意是指生物体所具有的活动能力。这里把党内民主称之为党的生命,是一种比喻,极言党内民主之于党的重要性,是指发展党内民主能使党这个政治组织充满生机与活力。那么,党内民主何以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和功能呢?
首先,这是由中国共产党当前所处历史方位和政治地位所决定的。我们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因应不同的形势和任务,曾经提出过“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等。今天,我们又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是因为随着党所处历史方位的变化,形势和任务的不同,党的生机与活力的来源重心自然有所不同。
当前,我们党的历史方位完成了两大“历史性变化”,也就是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在这样一个历史方位下,我们党的生机与活力来自于哪里?一般而言,一个政党的生机、活力或创新力主要来源于以下三种途径:一是依靠外力,也就是通过竞争来保持动力和活力;二是依靠党内派别,政党通过内部不同派别之间的相互竞争和制约来保持党的整体活力;三是依靠党内民主。很显然,对于我们党来说,发展党内民主就成为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和创新力的主要来源。因此,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就成为自然之义。
第二,这是由党内民主所能解决的问题决定的。党是否具有生机和活力取决于两大问题的解决:一是党内能否为政治精英提供一个制度化的上升渠道;二是党能否不断推出适应形势、任务变化的正确的决策。其实质就是一个要解决正确“选人”的问题,使政党内部形成人才辈出、各尽其能的生动活泼局面;一个要解决正确“做事”的问题,使政党能够始终提出适应时代、实践和人民要求的正确决策。解决了这两大问题,政党的生机和活力也就不言而喻了。
而党内民主正是解决这两大问题的有效途径。我们党在未执政前,对干部任用基本采用了自上而下的任命制,而大多不是以党内民主的方式产生,但是由于当时外部严酷的军事斗争和生死考验对党内优秀分子的识别和上升来说,起到了自然的“筛选”和“择优”作用,因而,那时以任命制来选人用人依然是成功的,这已为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所证明。但今天,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再沿用以前单一的干部任命制可能无法完全解决正确选人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发展党内民主就成为现实选择。这是因为,只有真正发展党内民主,才能切实增强干部推荐、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才能真正保障普通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参与权、推荐权、提名权和选择权,才能真正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也才能真正解决正确“选人”的问题。同样,正确的党的决策也离不开党内民主。尽管党内民主并不能满足所有党员的全部需要,也不可能使党员的思想完全一致,但至少为党员增加了表达利益的合法机会和正常渠道,使党的政策在制定过程中产生某种制衡和平衡作用,从而防止部分人通过制定政策控制政治和公共资源的分配,谋求自身利益,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侵害。因此,建立在党内民主基础上的党的决策,一方面能使党员在民主参与决策的过程中,对党的决策增加了认同和支持;另一方面能使党的决策得以顺利贯彻执行,因为这一决策本身就是大多数党员“众意”的结果。
第三,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党内民主要真正成为党的生命,必须使党内民主落到实处,得以切实发展。
当前,应重点在三个层面上加以落实。一是落实到党员层面,这是实现党内民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党员是党的主体,所有党员在党内一律平等,都有平等地参与党内各种事务的权利,有权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党内的一切重大事务。这是党内民主的精髓和核心。因此,发展党内民主首要问题就是要坚持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要切实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努力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二是落实到党内民主基本制度层面,这是实现党内民主的根本制度保障。党的代表大会制是最基本的党内民主制度,是党员行使自己管理党内事务权利的最主要渠道。党内民主的其他制度如选举制度、党委制度、任期制度、监督制度都受制和服务于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因此,党内民主落实到基本制度层面,就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制度,要在实践中继续提高工人、农民代表比例,落实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和深化党代会年会制、常任制等试点,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等,使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真正担负起这一制度设计时赋予其的职责和权力。
三是落实到各级党委的决策层面,这是实现党内民主的现实关键环节。党的委员会制度是目前党内民主得以体现的有效形式和关键环节。因为党领导国家和社会的基本职能之一就是决策,而决策权就在党的各级委员会手里。因此,党的各级委员会能否依据民主的方式决策,至关重要。这就要切实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继续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继续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真正实现各级党委决策层面上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作者系山东省委党校党建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