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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好干部不能“四唯”取人

云南省弥勒市委四群办 马丽君

2013年10月09日14:50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选好用好干部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时下,一些地方在干部培养选用过程中存在不符实际需要的“一刀切”现象,具体表现在“唯票、唯考、唯年龄、唯身份”取人,导致一批优秀干部因“票数”、“年龄门槛”、“身份限制”问题难以进入组织视野,影响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素质提升。笔者认为,欲使“千里马”式的好干部“奋蹄”,须有“伯乐”式的好机制“扬鞭”,只有破除“四唯”取人,建立科学而理性的用人体制机制,积极营造“群贤毕至、能人辈出”的选人用人氛围,才能为实现中国梦奠定坚实的干部基础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

选好干部不能 “唯票”取人。选好配强干部是党的建设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然而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干部“行不行”往往是一人一个群体说了算。一些坚持原则、才能突出、敢于碰硬的干部得不到客观公正的评价,而一些 “老好人”、“墙头草”式的干部却偏偏能获得好评,究其原因,在于用人导向和评价机制仍存在弊端。在干部考察中以票取人以票定人不仅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同时也助长了明哲保身、阳奉阴违、拉帮结伙等不良风气。笔者认为,选拔干部要坚持用人为公的原则,把好“三察”关,即通过平时观察、适时考察和随时监察,多方听取意见,注重锻炼考验,全面客观评价干部的实绩和德行,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任到合适的岗位上,促使其发挥作用建功立业。

选好干部不能“唯分”取人。近年来,竞争性选拔干部使“伯乐相马”变为“赛场选马”,在好中选优,优中选强,进而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然而,这种“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方式在实践中被一些地方和单位片面地理解为通过考试“以分取人”,选拔出来的人不少“高分低能”难当重任。因此,竞争性选拔干部要对考试成绩与工作实绩综合分析,不以一张考卷、一场演讲“论英雄”,而要全面衡量人选的“考绩”与“德绩”、口才与口碑、临场发挥与一贯表现,真正做到好中选优、人岗相适、知人善任,有效避免“干得好不如考得好、实绩好不如成绩好”的现象发生,使经验丰富、实绩突出、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脱颖而出担当重任。

选好干部不能“唯年龄”取人。选拔干部要注重年轻化,但也不能唯年龄是举搞拔苗助长。一些地方在选拔使用干部时片面注重年轻化,“套公式”、“画葫芦”式地选拔年轻干部,导致一批“纸上谈兵”式的年轻干部没有经过“真金火炼”直接走上重要岗位,“在其位难谋其政”,蛮干、乱干现象时有发生,轻则影响干群关系重则阻碍地方发展。而另一方面,“三五一道坎、四十靠边站、五十晒太阳”成了干部使用惯例,一批经验丰富的干部因年龄问题退居二线,其干事激情大为受挫。因此,在选拔干部资格条件设置上还须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着眼发展立足长远,多选拔业绩突出的“精兵强将”挑大梁,从而加快推进各项事业发展。

选好干部不能“唯身份”取人。笔者在随机调研中了解到,部分单位用人难问题十分突出,“身份符合的人用不了,

身份不符合的人升不了”,一些优秀的企事业单位干部因身份限制长期难以提拔使用,给用人单位和干部本人造成极大的思想困扰。“百里奚举于市,孙叔敖举于海”,反观古今中外用人观,真可谓“英雄不论出处”,笔者认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优秀干部的选拔应打破身份限制的 “框框套套”,坚持立足实际着眼发展。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选拔一批能够满足经济转型需要,具有专业水平和行业经验的领导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为实现中国梦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干事创业环境,使党的执政根基更加坚如磐石稳如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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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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