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理论

柴艳茹:多管齐下治理网络谣言

2013年09月27日08:2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互联网的广泛运用,在使信息交流更为便捷的同时,也使网络谣言得以产生和传播。特别是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发展迅猛,而网络文化还相对滞后,网络谣言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引发社会不安,危害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为此,有必要深入研究网络谣言的成因与危害,切实加强网络谣言治理。

网络谣言的成因与危害

互联网已诞生40多年,但网络谣言泛滥却是近几年的事。近年来,网络和网络信息传播工具发展非常迅猛。目前,我国网民规模已近6亿,手机网民超过4亿,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等互动式网络传播工具日益活跃。这些都是网络谣言产生和传播的客观基础。

网络谣言之所以产生和传播,社会原因更为重要。具体来看:一是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部分公众心态焦虑,为网络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提供了土壤。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交织重叠,一些社会群体存在一定的负面情绪。有些人在网络上非理性地宣泄自己的负面情绪,以至制造网络谣言;当某些负面情绪引发社会共鸣时,就会导致相关网络谣言广泛传播。二是法制滞后、管理缺位、打击不力,为网络谣言传播提供了机会。目前我国还缺少专门的法律,这导致网络谣言难以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三是权威信息发布滞后,为网络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提供了空间。网络谣言往往基于一定的事件,尤其是一些重大的突发事件。如果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就会为网络谣言的制造提供空间。

网络谣言具有广泛性、快捷性、难控性、互动性、逼真性等特点。因此,网络谣言泛滥会给社会带来多方面危害,小到损害个人名誉与利益,大到影响社会正常秩序与和谐稳定。

网络谣言的治理对策

由于网络谣言产生和传播的原因比较复杂,对其治理也必须综合施策、多管齐下。

加快推进法制建设。针对我国当前与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且可操作性差等情况,加快立法、修法步伐,为治理网络谣言提供法律依据。对一些成熟的部门规章进行法律化,使其更具权威性。同时,完善法律对网络谣言民事、行政、刑事等配套规范,厘清言论自由与造谣中伤的界限、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的界限、虚拟空间与现实生活法律责任的界限,以便依法追究造谣者的责任。 

加大依法惩治力度。治理网络谣言,不仅要有法可依,还必须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打击、震慑涉及网络谣言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恶意制造网络谣言者,必须予以严惩;对较为严重的网络谣言事件,应当依法惩处相关责任人。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最大限度挤压谣言的生存空间。

加强行业监管自律。网络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责任,引导网站严格依法经营,重视社会效益,担负社会责任,决不能依靠传播谣言等方式谋求发展。加快开发应用网络监管新技术,建立网络谣言监测体系,尽快形成及时发现、处置网络谣言的工作机制。

共建网络精神家园。教育引导网民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正确履行网络表达权,建设健康网络文化,维护网上秩序。引导帮助公民提高媒介素养,正确理解分析网络信息,自觉警惕和抵制网络谣言。

(作者为北京警察学院院长)  

《 人民日报 》( 2013年09月27日 07 版)

(责编:万鹏、谢磊)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