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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修泽:中国第四波开放倒逼改革的浪潮

2013年09月24日09:01   来源:中国青年报

原标题:以开放倒逼改革

  上月,国家最高决策层作出决定,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据我所知 ,原来地方申报的是“上海”自由贸易区,而最后批准的是“中国(上海)”,名头凸显“中国”,这就意味着它不仅是地方层面的事情;其二,原来地方申报的是“自由贸易园区”,而最后批准的是“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基点落在“试验”二字上,这就意味着国家要在此先行先试,重在制度创新。

  紧跟着,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获通过。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上述行政审批的调整在三年内试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这实际上已给予自贸区突破性创新的空间,中国(上海)自贸区成为迄今为止中国开放度最高的特殊区域。

  第四波开放倒逼改革的浪潮

  中国的改革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内源性”的改革,如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另一种是“外源性”,即倒逼式的改革,如开放倒逼式改革。从1978年起,决策层一直尝试通过对外开放来瓦解僵化的体制。在过去三十多年里,已经出现了三波开放倒逼改革的高潮。

  第一波开放倒逼改革的高潮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1980年,深圳特区成为中国率先开放的试验田。邓小平说“杀出一条血路来”,通过引入市场经济,倒逼着体制机制的不断改革。在深圳特区(特别是蛇口工业区)开放精神的带动下,全国人民改革的积极性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了,到中共十三大时达到了高潮。

  第二波开放倒逼改革高潮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央决定开发开放浦东,浦东作为中国第二轮改革开放的先行者。上海市领导积极推动浦东开发,实际上是选择一个小块区域作为突破口,与当年邓小平在深圳搞特区的做法有点类似,都是从小处入手,借此破局,用开放来倒逼改革。

  第三波开放倒逼改革高潮是本世纪初。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开始纳入经济全球化的轨道。改革不仅依靠国内“内生”的改革力量,而且利用了外部由于加入WTO所引发的开放倒逼的力量。WTO的规则,实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规则,国家按WTO规则修改了3000多条法律法规,带动了不少实际性的改革举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有不小变化。

  现在我们面临的应是第四波高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两个基本定位,一是强调先行先试,二是争创中国在全球竞争中的新优势。这是中国在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面向世界的主动试验,先行先试和争创新优势的根本途径在于制度创新。

  开放将倒逼什么样的改革

  自由贸易试验区这块“大石头”,将至少激起三个涟漪圈。

  第一涟漪圈,也是直接涟漪圈,倒逼外资外贸领域的改革。

  外资外贸体制首当其冲。自贸区发展的基础,应当是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其中包括:货物和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包括转口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以及外资业务的管制放开和随之而来的服务技术的引进等,以此推动 “五流”(商流、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集合型的开放和发展,从而把外资外贸的改革推进到更宽的领域和更高的水平。

  第二涟漪圈,倒逼经济领域改革。

  首先是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性行业的国有企业)改革。核心是取消某些不合理的扶持性做法,真正作到“两平一同”,即: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对国有垄断企业的冲击是很大的。

  其次是金融体制改革。这是自贸区制度创新的亮点之一。核心是把自贸区办成金融创新试验区,包括先行先试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开放,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实行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试点等金融创新;在区内实现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资产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探索境内离岸金融业务;以及推动其他金融业对外开放,等。

  第三是财税体制改革。重点推动税收创新,如采用低税率,以降低企业税负,形成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税收政策。

  最后是要素价格改革。既然全方位开放涉及劳工权益保护和资源利用,有一个低估的要素价格回归合理均衡水平的问题。这是要素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将市场体系建设进行到底的重要方面。

  第三涟漪圈,倒逼更深层次的改革。

  例如,政府自身体制改革方面。长期以来,中国实行的是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政府过多采取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不清。按照自贸区新的规则,应遵循“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并暂停实施某些法律法规。所有这些都将倒逼政府改革,推动其由管制性政府向“中立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转变。

  再如,社会体制改革方面。随着自贸区新规则的建立,以保障劳工权益为标志的公民权利问题,将会进一步突显,这就要求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包括培育和创新社会组织、推进社区自治、建立公民利益表达协调机制、用“对话”替代“对抗”等。

  在自贸区范围内,随着新规则的实行,势必会使多样化价值理念之间碰撞和融合。在这种新格局下,能否由“文明隔阂”走向多元基础上的“文明交融”,避免文明的冲突和碰撞。这是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作者为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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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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