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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力:“以房养老”政策虽好,但必须达到几个前提条件

2013年09月23日15:37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以房养老”离中国人生活有多远?

  新华网北京9月17日电(记者蔡敏、杨丁淼、王菲菲)日前,国务院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一时间,“以房养老”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中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有数据显示,2012年底,中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在“银发浪潮”来袭,“4+2+1”家庭模式成主流的背景下,如何养老引发人们思考。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表示,“以房养老”对于老年人、保险公司来说都是利好消息,如果试点成功,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问题、盘活已有房屋资源、扩大保险公司业务都有积极意义。

  “以房养老”是指老人通过抵押房屋产权,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

  原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总裁孟晓苏说,中国很多老人没有充足的养老资金养老,也不能再购买养老保险,但通过房改和购买商品房,拥有第二、第三套房,属于“住房富人、货币穷人”。“在这种背景下,利用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实现以房养老非常适合中国国情,既可以让老人有住房,又能领到房子的销售资金,实现房子的养老功能。”

  但对生活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美虹社区一套两居室楼房的李玉珍老人而言,“以房养老”离她还很远。老人一家三口月收入仅3000余元,71岁的李玉珍患有高血压,还得照顾两年前中风、行动不便的老伴,而儿子又智力不足,40多岁尚未成家。

  “我们家每月吃药就得千元,剩下的收入只够紧巴巴地生活,养老院我们根本去不起。”李玉珍说,“我能留给儿子的只有这套房,怎么能抵押出去?如果以房养老,我的日子好过了,将来孩子怎么办?这么高的房价,他根本买不起其他房!”

  事实上,“以房养老”作为舶来品,在英法等国家之所以流行,与高遗产税有关。人们在“以房养老”和“留房产给子女但要缴纳大笔税金”之间较容易作出选择。但在中国现行税制下,人们没有动力。上海民政部门调查则显示,高达90%的老人拟将房产留给子孙,愿意倒按揭的不到10%。

  而且在中国“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影响下,一些人也难以接受“以房养老”。在江苏南京一家私企工作的杜辉是家中独子,父母年近花甲。他认为,如果让父母选择“以房养老”,亲戚朋友们知道了,会认为我不孝顺。

  同时,“‘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老人们在心理上也难以接受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挣来的房子未来成为别人的。”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说。

  因此,有专家指出,以房养老作为一种个性化选择,可先从失独和丁克家庭做起。

  此外,金融界人士认为,中国房屋产权70年,是“倒按揭”的最大障碍,也是与国外政策环境最大差异。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未知风险。

  同时,房价走势及老人预期寿命如何评估,也是金融机构顾虑的问题。一家知名保险公司安徽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房价不会总是只升不降,未来预期很难作出准确判断,这对保险公司而言是不小的风险。“推广‘以房养老’,政府亟待制定并完善相关基础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支持和鼓励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另一方面,一些社会学家认为“以房养老”的推广对破解中国养老难题作用有限。长期研究中国农村问题的安徽省知名社会学家王开玉指出,中国还有数亿农村人口,农村老人的小产权房不具备流通性,何谈“以房养老”。

  国务院参事、原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力认为,“以房养老”政策虽好,但必须达到几个前提条件。首先,国家人均收入达到中产阶级水平,房子不会成为影响子女发展的后顾之忧;其次,社会养老和保障制度必须进一步完善,财产性收入应包括股票、债券和相关理财产品,房子不再是财产性收入最重要来源;最后,国人改变“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形成自我养老、自我发展的理念。

  “解决中国人的养老问题,目前还应首先健全基本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尽快改变养老‘双轨制’。‘以房养老’模式只能是养老金保障养老制度的一种补充。”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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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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