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建成
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紧迫任务。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呈现新发展、新变化,反腐败斗争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人民群众有了新期待、新关切,我们要牢牢把握按规律办事这一核心精神、改革创新这一本质要求、统筹协调这一根本方法,坚持“五化联动”,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坚持法制化推进
科学的机制制度是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基础。必须坚持用制度控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规范行为。要与依法治国战略相适应,把反腐倡廉建设置于依法治国方略中统筹安排,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的制定程序,保证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与国家立法工作之间的衔接与照应,健全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安排,立足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公共领域市场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又充分运用经济手段调节利益关系,完善公务人员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防范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要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统筹安排,不断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问责和纠错机制,促进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化、透明化。
拓展科技化手段
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充分发挥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支撑作用,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必然选择。必须高度重视反腐新理念与现代新科技的结合,把现代科技手段固化到制度建设和权力运行机制中,形成对“权力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全程监控和动态预警网络。要与改善行政服务相结合,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推动行政服务从集中办理的有形平台向网络办理的无形平台发展,使权力运行流程尽可能“触电、上网、串联”,并依托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务活动进行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要与推进制度执行相结合,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切入点,围绕项目决策、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人事管理等重大制度执行情况,分别建立执行风险评估和预警系统,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防控措施,从而筑起抵御“人情文化”侵蚀的“防火墙”,起到防控廉政风险、保护干部的目的。要与创新监督模式相结合,创建高科技、电子化、网络化的监督系统,加强对资金密集领域和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环节的监督,尤其要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系统建设,完善状态监测、资金追踪、预警报警、绩效评价等监控模块,构建全流程的监督体系。
扩大社会化参与
社会力量参与是新时期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基本途径。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科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实现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的结合。要打造广泛覆盖的公开平台,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公开网络,当前尤其要推进政府和部门财政预算及决算公开,并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要打造广纳民意的监督平台,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决策必经程序加以规范,积极开展机关效能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测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等,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广泛参与的监督平台。要打造广集民智的互动平台,把改进工作、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创新群众性互动载体,充分利用QQ群、网络论坛、微博等新兴媒体,开展电视问政、网络问政、舆情分析活动,在推动政府、媒体和公众的良性互动中,提高政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
实行项目化治理
针对一个时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实行“精确打击”,是科学防治腐败的有力手段。必须坚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积极运用项目管理的理念、流程和方法开展专项治理,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效果。要建立项目化工作机制,筛选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转化为具体工作项目,通过拟订方案、立项报批、组织实施、督查通报、绩效考评、成果运用等环节,明确目标、集聚资源、落实责任、提高绩效。要实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同时找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深层次原因和体制机制漏洞,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要完善防治腐败长效机制,把开展专项治理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既注重治标,加大惩治力度,又注重治本,建立健全群众权益维护和保障长效机制,以项目化治理带动长效性落实。
提供专业化保证
建设一支专业化的反腐倡廉队伍,是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保证。必须主动适应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创新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反腐败职能机构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专业化水平。要拓展国际视野,用世界眼光和国际视角审视我国的反腐败形势和任务,紧盯国内外反腐败发展趋势,掌握最新反腐倡廉成果和方法,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要提升专业能力,提高纪检监察队伍准入门槛,加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突破大案要案能力,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要优化职能设置,按照机构设置更合理、资源配置更优化、组织效能更高效的要求,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和工作职能整合,精简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能范围,减少职能交叉,提高工作协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作者系浙江省丽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