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绳墨也,尺度也”。法规制度是部队建设发展的基本遵循,管理者要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必须首先做到学法、守法、用法,其中学法是基础,守法是根本,用法是关键。
做学法的“明白人”。“不明于法,而欲治民一众,犹左书而右息之”。学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在十八大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的时代背景下,必须把学习国家法律与部队建设结合起来,既要学习法律的基本理论常识,又要掌握与部队工作息息相关的具体条文,不断增强自己的民主法治意识,以法制化观念推进正规化建设。必须把学习军事法规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强化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做到熟知基本内容,理解基本内涵,对职责所系、任务所需的军事法规更要深学、精学。通过学法、知法、懂法,不断增强依法抓建的意识和能力,把部队的教育管理抓扎实,基础建设打牢固,矛盾问题解决好。
做守法的“带头人”。管理者不仅要守法,更要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带动部队正规化建设。“治军者必先受治于法”。管理者没有凌驾于法规之上的特权。无论是高级将领,还是普通士兵,都必须置于法规的制约、控制和规范之中。“舍己而教人者逆,正己而化人者顺”。管理者必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禁止战士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战士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做好。“凡上者,民之表也”。管理者在官兵面前、在部队面前,代表的就是“法”。如果总是凭老套路、土办法抓工作,势必造成上行下效、有法不从;管理者必须在遵规守法的基础上,照章依法抓工作、搞建设、谋发展,形成良好的法治导向,树起清正廉洁的形象,以新风正气取信于广大官兵。
做用法的“聪明人”。“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会用法、善用法,要做到依法决策“不拍脑袋”。决策正确,事半功倍;决策失误,南辕北辙。管理者在讨论决定部队建设的重大问题时,必须依法规范决策程序,不搞“一言堂”,不搞“家长制”。依法指导“不打乱仗”。“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管理者应当依据法规制度指导开展工作,做到一事一项严抠细抓,一步一动按章运作,防止政出多门、朝令夕改,防止机关乱忙、基层忙乱。依法落实“不一阵风”。“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些管理者抓落实,领导强调就抓一抓、上级检查就紧一紧、出了问题就整一整,既没有说服力,更没有生命力,应当切实把依法抓落实作为综合性、长期性、经常性的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使部队管理和单位建设真正纳入常态化的法治轨道。
(来源:解放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