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彦程
没有“底线”约束的网络已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床。借着网络的虚拟性,一些网民抹去了所有的法律和道德约束,以所谓“自由人”的身份,在网络世界恣意发布各种虚假信息,有的甚至进行各种诈骗行为,以制谣传谣搏取名利和宣扬各种色情暴力,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坚守“七条底线”的倡议,一如为全体网民共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擂响了战鼓——各方应该坚守“底线”共识,为共同创建真实可信、健康包容的网络社会作出努力。
大力营造文明上网的舆论氛围。坚守“底线”共识本质上仍是一种网民的自律行为。在一段时间以来的现实社会中,人们对各种网络不健康行为的批评和指责往往是混乱的,经常出现各据一理、各置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终以相互谩骂收场的情况。主要原因是我们对网络行为还没有提出一套系统的伦理规范体系,使得网民对自身的网络行为在心理上没有道德负担和自我约束。“底线”共识的达成,构筑了网络伦理规范的最根本原则,为网络行为的是与非、对与错评价提供了最基本的标准。只有大家齐心营造浓厚的文明上网舆论氛围,让“底线”共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之成为社会上大多数人对网络行为的评价依据,它才能在网民中产生自律作用,才能使网民自觉自愿坚守“七条底线”。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网络社会的发展正如一个人的成长,有过懵懂无知的童年和浮躁冲动的青少年,这种网络社会的不成熟不单表现在网民,也包括网络管理机构和相关法律法规。当历经成长“青葱岁月”的网络社会回归理性时,“七条底线”共识正如一场“及时雨”,为网络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作为社会共识,它是网民心态走向成熟的标志,作为一种基础性、框架性原则,它更为网络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提供了指导性原则和总体性方向。所以,只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配合,“七条底线”才能真正充分发挥它应有的约束力。
积极发挥网络的正面作用。“一阴一阳之谓道”,事物总是“阴阳相随”、“高下相形”,网络亦如此。其一如“双刃剑”,既能传播谣言,但同样能澄清真相;既能扭曲社会心态,同样能疏导社会情绪。要“舞”好这把“双刃剑”,关键在于用“剑”之人。网络管理不但要惩恶,更要扬善。当前,一些网站或网页充斥各种色情暴力、泡沫文化、低俗娱乐,甚至以诱骗钱财为目的,但对中华传统美德和各种优秀民间文化的传扬却相对较少;有不少传播各种谎言谣言、虚假信息的渠道,却很少有专门的辟谣和澄清真相的网站。网络管理应强化对新媒体的运用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只有在网络上开辟出传扬真、善、美的阵地,才能不断增强“底线”共识、凝聚“底线”共识、践行“底线”共识,才能不断弘扬正能量,才能不断引导网络社会朝着文明健康的方向发展。
(作者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