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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纯良:我国正积极研究和试点食品质量安全先行赔偿

2013年08月26日09:41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监管一司副司长马纯良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 (房爽 摄)

人民网北京8月26日电 (朱书缘)今天上午,就中宣部理论局通俗理论读物《理性看齐心办——理论热点面对面·2013》,人民网强国论坛邀请5位专家进行座谈,以“食品安全怎么监管”为题进行解读和交流。谈到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之后的索赔问题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总局食品监管一司副司长马纯良介绍,我国现在积极在倡导、研究和试点进行食品质量安全的先行赔偿。

马纯良指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因使用产品或消费食品受到伤害的,消费者可以依法向食品的经销单位、生产单位进行赔偿。所以,这个渠道应该是首先向食品的经销商要求进行赔偿,同时要求生产企业进行赔偿。食品有特殊性,发生了食品安全伤害要对食品进行检测和评价,这是非常繁琐的过程,也许要一些成本,消费者往往在做的过程中感觉到很难,而且很漫长。

马纯良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现在目前社会上广大消费者反映的情况,正在积极倡导、研究和试点进行食品质量安全的先行赔偿,按照食品安全责任,按照谁销售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进行确定食品安全责任;同时在试点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也写入到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决定》。现在济南市开展食品安全的责任强制保险,这一点试点做法非常好。下一步真正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实施以后,消费者因食品安全受到伤害,保险公司可以进行先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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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朱书缘、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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