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基本问题。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率过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还需要继续推进城镇化。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其一,大和小的关系。长期以来,围绕城镇规模问题时有争论,有人主张发展大城市,有人主张发展小城市或小城镇。主张发展大城市的理由主要为:一是可以节约土地。城市规模越大,单位产值消耗的土地越少,人均占有的土地也越少;相反,城市规模越小,单位产值消耗的土地越多,人均占有的土地也越多。我国土地有限,因此发展大城市可以节约土地。二是可以对小城镇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城市越大,辐射和带动越强;城市越小,辐射和带动也越小。三是大城市可以吸纳人才,发展高端产业,而小城市这方面的功能则比较弱。四是大城市有助于发展第三产业。城市规模越大,第三产业相对越发达。而主张发展小城市或小城镇的理由主要有:一是小城镇适合于农民转移,成本比较低;二是大城市容易产生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等“大城市病”。应该说,这两种主张都有一定道理,但又都有各自的片面性。在我们这样的人口大国推进城镇化,不可能走单一发展模式,既需要发展大都市,也需要发展小城镇,使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各地都应该从各自的特点出发,宜大则大,宜小则小。而且,从我国已经形成的城市规模来看,也是既有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也有中小城市和小城镇。
其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未来发展的关系。一方面,任何一个城市的发展都有其历史,推进城镇化需要充分尊重历史,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让城市中的人们生活在历史文化的氛围中。城镇化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提高人的文明素质的过程,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让更多的市民从历史中汲取文化营养,提升文明素质。从发达国家来看,无论是意大利的罗马、英国的伦敦、法国的巴黎等无不具有悠久的历史,这些历史不是从书籍或教科书上看到的,而是市民就生活在文化遗产中,处处是古迹,处处有历史故事。我国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却有不少历史文化遭到破坏的现象,一些城市到处都是崭新的建筑,人们只能从教科书、老照片中追寻城市的历史。固然,在城镇化过程中会存在拆迁,但是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而不能仅从短期的经济利益出发。历史文化遗产一旦消失,就具有永远不可复制性。另一方面,城市发展还要有长远眼光,规划好未来就是保护今天,留下历史。很多古城之所以能够保存下来,就是因为当时的建筑质量高,规划得好。否则,前建后拆,不仅造成巨大浪费,而且也没有了历史。城市发展最重要的就是搞好城市规划,每个城市应该从各自的地理位置、历史文化、风俗习惯、气候等特点出发,对城市产业、基础设施、居住区、办公区等进行科学规划,整体设计,而不能造成千城一面。在这个问题上相对成功的例子也有不少,有些城市特别是小城市,虽然经济不是很发达,有的还是贫困县,但却很有特点,能给人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原因就在于既很好地保留了传统的历史文化遗产,又与自然相协调,让人居住其中可以感悟历史,感悟文化、感悟风俗。
其三,城市自身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一方面,城镇化的过程就是把更多农民“化”为城市居民的过程,这一过程不是简单地把农民的农村户口转移成城镇户口,也不是简单地让农民居住在高楼中,根本的是要让进城的农民享受到城市文明,让他们到城市中有稳定的就业、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子女可以接受教育等,成为真正的城市居民。另一方面,我国的最大国情就是人口多、特别是农村人口多。即使我国的城镇化率达到较高水平也意味着未来还有很多人生活在农村。因此,推进城镇化的同时,也要加快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不是要把农村建设成为城市,而是要把农村建设成为新农村,也就是具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特点。农村发展与城市发展是不矛盾的,农村越发展,越能够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农产品,更能够为城市产品提供更广阔的市场,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后花园。
其四,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关系。我国产业结构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第三产业不发达,第三产业的产值比重过低。第三产业产值比重之所以比较低,有多种原因,与第二产业不发达也有关系。从产业演进历史来看,在第一产业有剩余之后,才能产生第二产业;在第一和第二产业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才能产生第三产业。特别是在城市,没有第二产业的充分发展,就不可能有第三产业的充分发展,因为第三产业无论是生产性服务业还是生活性服务业,都要依托第二产业。在我国除了极少数特大城市可以依靠金融、保险、信息、总部基地,少数小城市可以依托名山大川或其他文化产业等发展第三产业之外,绝大多数城市还需要继续发展第二产业。而第二产业的发展,除了一些小手工加工业等以小企业为主之外,其他的加工、制造、化工等更需要发展大型企业,因为大型企业更有能力解决污染问题并且占地相对少,可以产生更多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同时,第三产业的发展也能为第二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因此,处理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关系,是未来城镇化发展中需要重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