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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保障房闲置担责
肖华
2013年08月12日17:0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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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谁为保障房闲置担责

日前,全国一些省份2012年度的审计结果出炉。从审计结果看,“有房无人”的保障房闲置问题十分普遍:在海南,9个市(县)9077套保障房闲置;在广东,13个市本级、28个县(市、区)1.1万余套保障房闲置;在云南,2.3万套保障房闲置;在山东,1.29万套保障房闲置……
  
  保障房闲置,意味着大量保障房不仅没有真正发挥保障作用,而且造成资金、土地等资源浪费。4个省就审计出5万余套闲置保障房,那么全国闲置的保障房恐怕是个更大的数字。
  目前,我国还有一大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相对于巨大的住房需求,保障房理应供不应求,为何会闲置呢?这恐怕要从房屋质量与规划设计上找原因。
  
  一方面,由于利润空间小,一些开发商不愿意建设保障房。为完成建设任务,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在出让土地的同时,要求开发商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房。由于开发商对保障房价格无权“做主”,在少利或无利可图的情况下,其只好在偷工减料上做文章,如使用劣质建筑材料等。2012年,武汉组织对2006年以来已交付使用的79个保障房项目进行排查,竟查出50个存在渗、漏、裂等严重质量问题的项目。房子质量无法保障,这无形中对保障房的需求者产生了影响。
  
  另一方面,由于土地供应紧张,很多地方把保障房建在偏僻的地方,学校、医院等生活配套设施也跟不上。“宁要城里一间房,不要乡下一套房”的说法印证了保障房闲置的原因。以深圳的公租房分配为例,按照当地住建局公布的价格,若租用一套40平方米的公租房,每月房租600多元。租金如此低廉,4000多户有资格的申请人却选择了放弃。一位在关内南山区工作的申请人道出其中缘由:项目选址偏远,到公司上班路程近30公里,不堵车每天也要花3个小时。
  
  “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在5年内新建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在政府的支持下,各地依靠行政力量推动,层层分解保障房建设任务,大批保障房快速建了起来。但是,只在数量上完成建设任务,而忽略建房的保障初衷,建了没人住,那么保障房最终成为摆设就在所难免了。
  
  所以,对保障房闲置要重视,要调查原因,看看是质量问题让人不敢居住,还是配套设施跟不上没法住。如果只对不及时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进行问责,而对房屋质量及配套设施跟不上等不闻不问,就会出现保障房建设得越多、闲置越多、浪费越多的现象。
  
  保障房本是一项暖民心、合民意的民生工程,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只有把保障房建设与入住率同步纳入政府问责范围,才能督促各地政府从选址、规划、建设、分配各个环节科学决策。同时,也要针对开发商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保障房质量实行终身问责制。完不成建设任务要追责,闲置多也要追责,唯如此,才有可能把保障房变成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
  

(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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