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已成为社会议论的热门话题。日前,有记者在部分地方调查时发现,一些干部脱离群众表现为“三负责三不负责”现象,即对上面的领导很负责,而对下面的群众不那么负责;对富豪商人前来投资等很负责,而对平民百姓办事不那么负责;对宣传鼓动工作很负责,而对行动上贯彻落实不那么负责。(据7月7日新华网)
现实中,有些干部只所以一味地对对上负责,而对下不负责。究其原因,是有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对上负责能进步、对下负责讨辛苦”,于是乎,对“上”级察言观色,毕恭毕敬,温顺和气,拍马溜须,阿谀奉承;而对“下”级则三心二意,漠不关心,对其冷暖熟视无睹、不闻不问、嗤之以鼻、凶狠霸道,训斥谩骂。这种“不怕群众不满意,只怕领导没注意”的庸俗之风如果长久下去,必将引发群众不满甚至痛恨,致使干群关系紧张,严重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予以纠正制止。
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与解决群众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并不矛盾。在我们这个共产党领导的、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里,“上”与“下”,领导干部与普通群众的根本利益,原本是内在统一的,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是一致的。我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一致,就一致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一致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上。坚持对上负责,就不能忘记对下负责;坚持对下负责,就是最好的对上负责。对上负责,我们要做到上情下达,对下负责,我们要做到下情上达,两者是紧密相联的,相依相成的。人为地把两者割裂开来,单纯强调对上负责,对群众生活疾苦漠不关心,这样欺上瞒下,不仅会造成干群关系的相互对立,而且会给我们的事业带来巨大的危害。由此可见,“对上”、“对下”都很重要,我们都要以诚相待,不得有丝毫懈怠。 对“上”不负责是目无组织,是无政府主义;但若一味的取悦上级,对下莫然处之,看似“对上”负责,实则是党性原则不强、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淡漠的反映,是“对上”、“对下”都不负责的表现。实践证明,要对上负好责,就必须对群众负好责。对群众负好责,其实也就是对上的最大负责。只有正确处理好对上与对下的关系问题,才能真正体现好“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最根本的是从思想上牢固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在现实生活中,有些领导干部之所以眼睛向上不向下,说到底是权力观出了问题,是私心在作怪。他们往往认为,自己的职位是“上面”给的,因而工作是做给上面看的。这种所谓的“对上负责”,有哗众取宠之心,无实事求是之意,实质上只是对自己的官位、权力和私利“负责”,既不可能把上级精神落实好,也不可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对这种唯上不唯实、为己不为民的现象和问题,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必须下大力气加以制止和纠正。要真正解决好对谁负责的问题,只有从制度和机制上真正解决权力由人民赋予的问题,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选人用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监督权,强化自下而上的有效监督,使领导干部在对上负责的同时,认真履行好对下的职责。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激发他们全心全意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权为民所用”的自觉性,真正做到对上要忠诚, 对下要真诚 。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采取问卷调查、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办法,畅通电话、网络、信访等举报渠道,让那些全心对“上”无心待“下”者现出原形,并做出严肃处理,让他们付出应有代价,使那些只知“对上负责”、不愿对下负责的干部没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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