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劳有所得倡公平——我说中国梦(10)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论述深入人心,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共鸣。但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不会自动成真。正如一首歌曲所唱:“樱桃好吃树难栽,不下苦功花不开。”不论时代如何变迁,科技如何发展,观念如何更新,也绝不能丢掉以劳动为荣的思想。
劳动创造美,劳动创造世界,劳动创造未来。回望过去,从建设青藏铁路等世纪工程,到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从实现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到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多少辉煌的成就,在埋头苦干中铸就;多少豪迈的跨越,在挥汗如雨中前行;多少伟大的梦想,在胼手胝足中实现。
不知何时起,劳动一辈子不如炒作一套房子,成为现状;拥抱财富、轻视劳动、幻想一夜暴富、一举成名,成为时尚。“劳动”投入与产出的极端不对称,严重误导和动摇了“劳动立身”“劳动立世”“劳动立命”的固有逻辑与观念。
常识告诉我们,天上是绝对不会掉馅饼的。人世间的一切梦想,只有通过辛勤劳动才能实现;发展中的一切难题,只有通过不懈劳动才能破解;生命里一切辉煌,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铸就。等待和抱怨只能一事无成,消极和懈怠只会蹉跎岁月。
马克思曾说:“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了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大发明家爱迪生说过:“世界上没有一种具有真正价值的东西,可以不经过辛勤劳动而能够得到的。”劳动提供着人类不竭的财富,支撑着世界多彩的生活。实现“中国梦”,需要通过我们的诚实劳动、不懈劳动、创新劳动来获取、来兑现。
“中国”不是一个抽象的名词,它是我们每个人脚下的大地和头顶的天空、生活的街巷和挚爱的亲朋、呼吸的空气和跳动的脉搏,是每一个老人的记忆和每一个孩子的未来。因此,中国梦的实现离不开每个中国人的努力。对于我们山西来说,要托举“山西梦”,应是包括你我他在内的3600多万人的责任,需要3600多万人的拼搏和奋斗。
当前,我国普通劳动者的社会地位有很大改善,但在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酬,工资外收入、非货币性福利混乱,非法收入、“灰色收入”突出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分配公平。特别是对于当前存在的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不同地区、行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等分配不公现象,人们反映强烈。
收入分配是直接关系老百姓“钱袋子”的大事。事不公则心不平,心不平则气不顺,气不顺则难和谐。如果对分配不公问题不高度重视,任其发展下去,势必妨碍经济健康运行,抑制社会创造活力,而且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有悖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
公平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憧憬。在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中,人们用勤劳的双手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发展奇迹,也理应共享自己酿造的甘甜果实。西方一位哲学家说过:“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基础。”我国也有句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说的都是秩序、规则的重要性。规范的秩序、合理的规则,是分配公平的前提;秩序被破坏、规则不合理,必然导致分配不公。在收入分配的大格局中,初次分配意义上的“劳有所得”,是整个分配链条中最初步也是最重要的一环,是民生之本,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理应给予当得其分的重视。
“劳有所得”,不仅仅是共识,还需要行动,这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是一切美好生活的源头。要让全体劳动者都能分享到 “劳有所得”的荣光,需要建立合理分配的秩序,让“劳有所得”更公平。当然,合理的劳动价值差异是社会常态,但差异变成了鸿沟,就是社会的隐患。建立公平的分配秩序,是保护劳动者权益,培育“劳有所得”理念的前提。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相信,公平的阳光将更加灿烂,“幸福的花儿”将开得更艳。
劳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是一切梦想的基础。而只有将“劳有所得”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才能更有效地汇聚起实干兴邦的正能量,从而最大限度地将梦想转化成每个劳动者一锤一钉的劳作、一砖一瓦的建设,为中华民族赢得一个更加值得期待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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