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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我国新闻自由的新进步

——2009年4月22日答问美国国会道格拉斯·格罗布顾问代表团

张首映

2011年10月10日10:2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新闻研究网

新闻自由是个老问题,也是个新课题。说它“老”,因为早在1644年,密尔顿《论出版自由》就提出这个问题;说它“新”,因为它是一个历久弥新、需要不断探讨完善的问题。

新闻自由在中美之间也既是一个旧题目,又是一个新话题。因为两国的新闻自由存在“年龄”差距、性质差异、认识差距、功能差别。美国是一个年轻国家,新闻自由却有两三百年历史;中国是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从严复翻译《群己权界论》算起,现代意义上的“自由”在中国仅有一百年。美国新闻自由是资本主义新闻自由,美国媒体更多地是关心公共事务、监督政府。中国新闻自由是社会主义新闻自由,主张自由和社会责任的统一,与过去比已经取得显著进步。

今天来的美国国会客人,有“中国通”,对中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有一定了解;对中国新闻自由的过去、现在也有一定了解。这里,我就我们所了解的新世纪以来中国新闻自由状况,尤其是取得的明显进步,向各位做简要介绍。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进程明显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把人民民主作为社会主义的生命,把人民当家做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把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放在重要位置。十六大以后,我国政府逐渐建立电子政务制度、听证制度、新闻发布制度、公民旁听政府会议制度,加大政务信息透明公开程度。2008年被称为“新闻发布年”,全年发布会:国务院新闻办83场,部委521场,各省级政府有983场,加上媒体准确及时传达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有力保障人民知情权。同时,保障人民参与权。每年“两会”,我国媒体辟出大量专版、专题、专门时段解读代表提案,在“两会”和人民间搭起“直通车”,为人民参政议政提供便利。光是人民网就发了15000多篇“两会”报道,征集网民提案4000多个,采访“两会”代表近300名。我国公民通过媒体行使充分表达权。尤其新世纪以来,急速膨胀的网络空间拓宽了行使表达权的渠道。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中国网站数达287.8万,网页总数超过160亿个,占世界1/14,很多公民都有个人网页。我们感觉,新世纪以来,中国民主进程非常快;作为中国民主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新闻自由在内的整个新闻事业对民主进程的发展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第二,保障新闻自由的法律法规建设明显加快。中国是一个正在走向法治的国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据我所知,这几年中国没有一位记者、也没有一位评论员仅仅因为报道新闻、发表评论受到法律制裁。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许多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法规,涉及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出版等。它们或对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公民基本权利进行保护,或对新闻行业从业资格作出界定,或防止和杜绝新闻活动中的腐败现象,共同构成新闻法制的主体框架。同时,地方政府也加快法律法规建设,以保护记者采访、报道自由。2000年至今,广州、河北、山东、新疆相继通过法规政策,保障记者依法采访、批评的权利,有的设立新闻曝光追查制度和新闻舆论监督中心。2004年12月30日《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施行,规定记者享有采访、批评、建议和获得人身安全保障的权利,有关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及时调查媒体揭露的职务违法行为并及时向媒体通报。这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媒体行使监督权在法律上的较大突破。关于“新闻法”,当今世界,只有少数国家采用统一的新闻法典形式,大多数国家新闻出版管理,如美国、德国等,都采用单行法规或判例体系。我国也如此。虽然没有新闻法,但是已经建立起一定的法律法规体系。 

第三,新闻界平衡新闻自由与社会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我们把追求社会责任与新闻自由的统一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本质内容之一,既不是“谈‘自由’而色变”,又不搞无视法律和纪律的自由;既履行新闻自由权利,又承担其责任和义务;既遵循新闻报道规律,又考虑媒体传播效果;既弘扬新闻职业精神,又恪守新闻职业道德。我国媒体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自觉把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以社会价值为主,以社会责任为先,以社会效益为重,以社会责任感为荣,尽量避免因报道失误而引起民族、宗教、种族、地区之间的矛盾。我国新闻工作既强调做人与做事的统一,又坚持责任与自由的统一。2004年2月,新华社福建分社记者姜克红外出采访,途中遇到一名青年跳水自杀,在百人围观无人援救的情况下,姜克红跳进冰冷的闽江水救出该青年。2006年,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女记者曹爱文在现场采访一起少女落水事件,危急之际放弃采访而先对被救少女进行人工呼吸。这一幕被各大网站转载,曹爱文被称作“中国最美丽女记者”。

新世纪以来,中国新闻自由有了民主政治作基础,有法律法规作保障,促进新闻事业不断焕发朝气活力。我国新闻的采访自由、报道自由、批评自由、出版自由这四种形式,也都有明显进步。 

第四,采访自由明显进步。我国记者进行采访活动,享有充分自主权。媒体鼓励并要求记者深入现场采访,获取第一手资料,确保报道真实、准确、及时、客观。有的媒体实行采编分开,扩大或提升记者自主权、主动权、创造性和灵活性。我们要求记者在第一现场第一时间发回独家报道。在近几年的重大报道中,我国记者的杰出表现赢得国际同行的好评。比如2004年对SARS的报道,大陆记者的报道比香港记者更快更充分。2008年汶川地震报道,新华社在地震发生10多分钟后发出第一条快讯,播发英文快讯领先于所有外电,比法新社早6分钟,比美联社早8分钟,这显示出中国新闻自由的进步,成为中国新闻史上的一个亮点,一个时代进步的标志。外国记者在我国同样享有采访自由,甚至拥有更多采访便利。截至2008年1月,中国有54个国家及国际机构的378家常驻新闻机构,约700名驻华记者。与2002年相比,机构数量增加100多家,人数翻了一番多。在面积不到两万平方公里的北京,如果没有新闻自由,外国记者根本无法工作。 

第五,报道自由明显进步。新闻报道内容多、范围宽、速度快、传播广,没有报道自由,媒体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如此大量、宽领域、重时效和市场的传播。我国没有新闻审查制度,媒体报什么、何时报、怎么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自由,编辑主要依据读者需求、新闻价值和社会责任等对新闻信息进行选择,版面主编到部主任至分管副总编等对稿件从导向性、真实性、可读性等层层把关,在程序上与欧美没有大的差别。特别是编采分开以后,编辑自主权更大,自由度也更大。在去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时,我国媒体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进行报道,有些报道被国外媒体广泛转载转播。报道自由充分显现。国际体育新闻协会主席吉亚尼?梅罗(Gianna Merlo)表示,中国在汶川地震中以“真实面孔出现,这种进步很难倒退”。情况还有另一面。近年来,我国媒体受众、新闻传播学界对于媒体报道的讨论热点,不在于报道自由不自由,而在于有的报道过度“自由”。比如上海有本期刊以每年揭露十大假新闻著名;受众反对“软新闻”、“软广告”;学界批判一些报道格调低下、品味低俗、侵犯私人权利、干预法律审判。我们下决心整治虚假报道、有偿新闻、低俗之风、不良广告这“四害”,目的在于更好维护报道自由,使之更规范、更专业,让受众满意。

第六,批评自由明显进步。批评自由主要表现为舆论监督,突出体现在监督、批评政府工作失误和公务员腐败以及社会公德低下的自由。2003年,媒体揭露了14位省部级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2004年也披露了9位昔日高官的罪行。2006年初,中国媒体报道了2005年开除几万名党员党籍的消息。2007年,媒体揭发了6名厅局级以上的高官。拿人民日报来说,2001年8月,我们揭露广西南丹矿透水事故。这个集结官、商、黑、恶多种势力的惊天大案被记者揭露后,多名涉嫌人员被查捕。半年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很多条款吸取了南丹矿难教训。这个舆论监督案例成为新中国首例由新闻记者揭露出来并影响国家立法进程的重大安全事故,获得中国新闻奖。同时,我国媒体有监督和批评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的自由。2004年,新华社报道江苏铁本钢铁公司违法占地九千亩、六千多农民无家可归事件后,国务院严厉查处。“铁本事件”查处后,投资过热“一叫就停”。还有对三鹿奶粉事件、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假药事件和安徽“欣弗”药品事件等的监督,促进食品、药品生产的科学规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近年来,由于群众反映、媒体监督惩处的责任人增多,如华南虎照事件、南京香烟事件、云南晋宁“躲猫猫”事件等,都是由网络揭发得到查处的。可以说,我国媒体舆论监督力度越来越大、成果越来越多、社会效果越来越好。

第七,出版自由明显进步。我国媒体只要依法注册,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采访、传播、经营活动,政府不予干涉。据统计,中国大陆公开发行的报纸有1938种,期刊9468种,图书近25万种,电台263座,电视台287座,广播电视台1993座,教育电视台44座。面对如此庞大的数字,即使真要对实行新闻检查、限制记者自由,也是做不到的。我国互联网发展迅猛,网络社区、博客、视频网站数量庞杂,如何使这些网站、网页依法注册还在研究中,更不要说新闻审查了。新世纪以来,我国法律法规逐渐允许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国外资本进入新闻出版业。我国新闻出版业对境外传媒、境外资本实施有限开放,允许境外资本参与节目制作,批准8个境外电视频道在珠三角、34个境外卫视频道在中国内地三星以上宾馆落地。我们报社旗下的《京华时报》,就是与北大青鸟合资创办的,北大青鸟最近由民营资本控股。今年4月,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为进一步开放发出积极信号。 

第八,传统媒体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进入新世纪,如何在国际平台上赢得媒体竞争,成为我国传统媒体面临的一大课题。在汶川地震报道中,中外媒体同台竞技。新华社发出了第一条消息,中央电视台第一个启动24小时滚动直播,共有113个国家和地区的298家电视机构转播或部分使用了央视的直播信号。我们要进一步提升报道时效、提高编采水平和更新传播技术,进一步提升传播力竞争力,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中国离不开世界,世界也离不开中国。我国有专门报道国际新闻的知名报章,像我们报社的《环球时报》、新华社《参考消息》,日发行量都在150万份以上,这在美国是没有的。现在,在中国工作生活的外国人日益增多,我们有专门给他们阅读的英文报纸、收听的英文电台、收看的多语种频道,让他们看得着、喜欢看、有用处、离不开。4月20日,《环球时报》发行英文版,聘请外国记者编辑参与新闻报道,其中有纽约时报的,目的也在提高国际化程度。当前我们要积极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舆论引导新格局,积极打造语种多、受众广、技术先进、信息量大、影响力强、覆盖全球的国际一流媒体。如果没有充分的新闻自由,我国媒体想走向世界、报道世界、参与世界、甚至影响世界,是根本无法想象的。 

第九,网络媒体自由度明显提高。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考察人民日报工作时,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在线交流。2009年2月,温家宝总理做客中国政府网,回答网友提问,内容涉及经济、民生、反腐、医疗等各个方面。外国媒体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的互联网再一次证明其主流地位,不是靠行政级别,而是靠强大的信息整合方式及对2亿网民的影响力。”这种开放度和影响力在国际上是罕见的。今年4月20日是中国互联网诞生15周年纪念日。截至4月18日,中国网民数达3.16亿,网络普及率超过全球平均水平。其中,网络新闻使用率提升了近5个百分点,用户达2.3亿人。几年来,不仅新浪等商业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华网等重点媒体新闻网站增长迅速,各地方新闻网站,如湖南红网,辽宁东北网等,影响力不可小觑。互联网逐渐成为“大众文化传播的新途径,社会公共服务的新平台,政治有序参与的新管道”。当今社会,“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传播者”,网络媒体凭借其交互性、自主性,成为近3亿网民发布言论和进行批评监督的平台,形成强大的网络舆论场。在拉萨3?14事件中,CNN和一些德国媒体报道失实,我国网民自发发起网络声讨行动,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声浪,迫使CNN致歉,有效地引导国际舆论。 

第十,经营管理自主性明显提高。上世纪末,我国媒体开始实行“事业属性,企业化管理”。即便官方媒体,全部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收自支。2009年发布国办114号文件,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现在,我国媒体都是独立经营实体,部分媒体改制为公司甚至上市,报道方针除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外,基本按照国外媒体运营模式运作。据统计,2008年我国新闻出版产业总产值超过8500亿元,相当于汽车行业产值。我国拥有40多家报业集团,年经营收入大都超过亿元,有的达到20多亿元。仅以广告来说,我国报纸从1983年开始登广告,到2007年,报刊广告年营业额达322.2亿,平均年增长33℅;2007年全国广播电视总收入1300亿元,比1982年增长149倍。拿我们报社来说,现在有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两份国际知名的纸质媒体,人民网这一重点电子媒体,还有20多种社属报刊。去年,人民日报发行量达235万份。办报经费主要来自报纸发行、广告和其他经营活动。你们看看窗外,北京市朝阳区聚集了《人民日报》、《北京青年报》等报业集群。这几年,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相继投资近百亿,在这里建筑媒体大厦。像《纽约时报》、《读卖新闻》那样的媒体大楼,在我国各省会城市甚至有些地级市,都可以见到。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自由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远工程。我们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缺陷。我们将不断地改革创新,加强同世界各国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提高媒体和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大繁荣大发展。

(责编:朱书缘、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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