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理论 >>
叶帆:贪功贪名也是贪
叶 帆
2013年07月23日15:2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提起贪官,人们首先想到的是那些利用职权敛取钱财的领导干部。的确,搞权钱交易,借助公共权力中饱私囊,是贪官的主要表现。但眼下有的领导干部,在钱财面前不为所动,在功与名面前却心旌摇荡,难以自持,为争功邀名绞尽脑汁,甚至不惜劳民伤财,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其实,这也是一种贪。对于这种贪,当局者有时迷而不悟,局外人往往识而不透。

功与名,就其本义来说是与贪官风马牛不相及的。功与过相对,是对一个人做出一定成绩后的肯定和赞扬;名是名望、声誉等的集中概括,通常也与一个人的品德、成就等联系在一起。所以,一个人追求功名,本身无可厚非,相反还值得鼓励。古人曰:“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这“三不朽”,从某种角度上说,强调的也正是功名对人生的意义。古往今来,无数仁人志士都将建立盖世功业、留下百世芳名视为人生价值实现的重要标志,并以自己的不懈追求和实际功绩推动了历史的进步。功名本无辜,但立功求名的方法却有别,这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追求功名的动机不是出自公心而是囿于私利,那就很容易超越合理的限度,最终走向事物的反面,变成贪功贪名。领导干部一旦为功名所累,恐怕就会走上贪官的迷途。

在贪功贪名者那里,功名不再是为公奋发努力的动力,而是为私邀功请赏的凭借。动机的变异必然导致行动的变形。具体到工作中,其表现形式多样,症状有轻有重。比如,有的好大喜功,争风头,抢彩头,为了争功出名,便不顾现实条件,不顾客观规律,不顾群众意愿,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揽功诿过,有好事时贪天之功、以为己力,遇难事时百般推脱、怨天尤人;有的藏忧护短,报喜不报忧,甚至弄虚作假,蒙蔽群众,欺骗上级;等等。如果这种争功争名仅仅是一种争强好胜心的驱使,也许不至于带来严重后果。但问题在于,随着贪功贪名者贪欲的不断膨胀,他们就会把功名当作个人晋升获利的手段,对功名的追求也就蜕变为开展工作时的枷锁,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根源。君不见,哪一个“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背后,不是有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甚至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君不见,哪一个贪功贪名者不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漠不关心,而对能为自己抹粉贴金的事情却趋之若鹜?

贪功贪名与贪财,虽然表现形式不同,前者偏重所谓“政治利益”,后者则是经济利益,但本质上却有相同之处,即都是在利用手中的权力,绕开正常的“规矩”来谋取不正当利益,其结果最终都会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然而,与贪财者相比,贪功贪名者更有迷惑性。一方面,在一些人看来,领导干部就应该“不羞小节而耻功名不显于天下”,比起贪财,贪功贪名似乎更容易找到道德上的“依据”;另一方面,多数贪功贪名者往往打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幌子,具有欺骗性,令人难以辨别。由此,贪功贪名者的腐败“成本”要比贪财者低得多。

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根本上说,领导干部不能争个人之功、求一己之名,真正的功名要通过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来体现,真正的丰碑应该树立在人民群众的心里。贪功贪名,背离党的宗旨,背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也背离求真务实的精神。对于这一点,领导干部应有清醒的认识,谨防私心作怪,坚持不图虚名、务求实效,扎扎实实地为人民建功立业。

(人民日报2004年6月14日第九版)

(责编:方蕊娟、朱书缘)

相关专题
· 人民日报理论部编者文汇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评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