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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孔子之仁与孝
2013年07月08日10:46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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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立磊,男,河北大学政法学院2012级博士生、河北金融学院讲师,本文出自其博士论文《罗光哲学思想研究》。

博士导师:河北大学教授程志华

通讯评委:陕西师范大学教授 丁为祥

北京大学教授 李翔海

仁与孝在孔子思想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仁”作为儒学核心理念,结合时代需要演化为“仁德”(完美的个人修养)、“仁爱”(理想的人际关系)、“仁政”(完善的政治统治)思想,形成了完备的“仁学”体系;“孝”作为孔子思想的另一个核心概念,同时又贯穿于“仁德”“仁爱”“仁政”之中。作为家国同构的中国社会,其统治的根基是家庭,“孝”的观念、行为和评价在百姓的生活中普遍存在,于是作为最高价值追求的“仁”通过“孝”把它的伦理价值诉求、道德价值观念和政治伦理规范贯彻到百姓生活中去。

孔子使孝由源出的宗教意义转化为纯粹的伦理意义,从宗教道德传统转化为个人道德修养及家族道德原则。孝成为一切高尚道德的内在根据,在具体践行过程中,奉行孝道成为建立各种美德的起点;实践孝道的过程就是仁德不断扩充发展,进而实现孝的目标,同时进达仁德的境界。孔子提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孝悌是仁德的基础,在家里行孝尽悌就是仁德培养的开始,是达仁的有效途径。孝是具体而微的道德情感要求,是每个人必须履行的;仁则是对世间一切人和事普遍关照的伦理道德归宿,是由个人道德修养提升而来的,因此孝是一切仁德的根本。然而,由事亲达仁的道路是漫长艰辛的,必须持之以恒成为自己毕生追求的道德目标。仁德的构建是一种内在与个体的深度道德结构,这种内在的道德意识依礼的外在形式而得以展开,从而获得内在诠释孝的依据。对父母尽孝,是实践仁德的第一对象,也是仁德培养的开始,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其中就包含着生时尽孝,死后依礼祭祀。孔子指出侍奉父母必须依礼奉行才是尽孝,说明当时礼所规范的事情就是应该做的事情,礼即理,是当时社会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因此依礼尽孝就是仁德的自我实现和不断提升。孔子由孝达仁是其最终的道德归宿,通过尽孝使自身的道德修养不断完善,进而实现“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的境地,最终达到仁德兼善天下的目的。

孔子的仁强调人与人相处的基本原则是爱人。“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孔子要求人们用博大的胸怀去爱人,发自内心深处的爱亲之情成了仁的根本内容。对父母的亲亲之爱即“孝”,就自然成为仁爱的起点。孝与仁的基本内涵是一致的,百姓通过对父母的亲情之爱推己及人,彰显个人对社会、国家的责任和担当,不断追求仁爱的最高目标。孔子以“爱人”回答樊迟,意在强调家庭是人际关系的起点,爱从家人开始,进一步推扩到爱他人爱万物爱万民,进达仁爱境界。仁爱的内在情感就蕴涵着亲亲的基本要求,孝行的扩充落实——通过“孝敬”“无违”“几谏”等原则的提出进一步展开。孝特别强调“敬”,“无违”与“几谏”都不离“敬”的原则。保证父母衣食无忧,或是尽力帮父母办事,只是做到孝的最低要求。尽孝更注重侍奉父母当下的“心”,保持和父母心灵上的沟通,从态度到颜色始终做到“敬”,内心到外表的深深敬重之情,表达对父母的无限之爱。内心的敬重必表现于外在的颜色,敬的关键就在于人内在的仁爱自觉,有了内心的自觉,自然和颜悦色、自然对父母敬重,体现出尽孝过程中仁爱得以展开。孔子依据无违和孝敬的原则,又提出了“几谏”的原则进一步阐述如何尽孝。对父母尽孝,并不是对父母提出的任何要求都必须满足,对父母不和时宜的言行进行规劝也在尽孝的范围内。其中包含有敬重与责任,超越了情感的秩序之爱,真正的仁爱以期使孝行更加圆满。子女对父母进行劝告时要和颜悦色,委婉地表达;父母没有采纳时,也要恭敬而不违背礼,担忧而不抱怨。对父母进行婉言规劝,除了不使父母陷于不仁的恶名,也是为了维持社会的正义,当然更是为了避免误解父母本意而发生冲突。孔子希望通过孝建立起良好的家庭秩序,从最基本的亲亲之爱入手,通过发自内心深处爱的情感表达,达到博施于民的仁爱大道,实现家庭和睦、社会安定、人民和谐。

孔子在新的逻辑结构和时代需要下,将孝悌伦理与社会需要重新组合,使孝的观念不仅局限于家庭伦理层面,也为社会政治存在的合理性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孔子从家庭内部父子、兄弟之间的自然“亲亲”出发,将孝的功能推扩到社会和政治层面,以期对家庭、社会和国家关系作出较为圆融的和解。孔子的孝强调子女对于父辈的尊敬,在亲亲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尊尊、长长的重要性。在以家为本位的宗法社会里,家与天下合二为一,为政者便以父子关系来比附君臣关系,臣子要像对父母尽孝那样对君主尽忠,“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向君主贡献心力,使政治关系带有血缘亲情的色彩,给为政者的统治渲染了温情的家庭氛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臣父子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各安其分,才能营造一个安定、和谐、有序的社会,君主才能实现有效统治。在家尽力事亲是孝,在国戮力事君是忠。在家感受到父母对子女的爱激发了子女对于父辈的爱,这种爱推之社会就化为敬,由敬而生忠,形成了中国循礼温顺的国民性格。曾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在家能够孝悌父母兄弟,就形成了亲亲、尊尊、长长的社会伦常秩序,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必然循规蹈矩、克己复礼,犯上作乱的事情不会出现,使父母不至受辱,使家族不至蒙羞而尽到孝道。孔子认为孝是为政的始基,孝悌是可以实现和操作的道德实践,从孝悌在家庭内部的实行推扩至整个国家,仁政的目标就可达到。一个人在家孝顺父母、友于兄弟,家庭就会和乐安定,进而影响其他家庭,当每一个家庭都团结和睦,社会就安定有序,国家自然实现了治理,这就是出入于孝悌之间的治理国家的方式。孔子以孝为出发点,实际上是从血缘、人伦、亲亲的传统社会结构去重建稳定有序的政治伦理环境;通过彼此相连、亲情感通的互动,建立起父子血缘亲亲之情所衍生的日常人伦秩序;通过为政者的率先垂范使民得到教化,而各得其位、各安其分,实现百姓自治的良性政治秩序,即实现“仁政”。

总之,孔子由仁德、仁爱而达仁政的具体途径,孝始终贯穿其中。理想人格的塑造是从孝始以孝终,仁德成为一种开放的、宽容的内在修为,培育出勇于担当的人格品质;以温情脉脉的家庭之爱出发,爱是具体的、真挚的,推广到家族、社会及人类整体,直达万物一体的仁爱;随着仁德的不断提升、仁爱的进一步推广,君主对于百姓的治理既不需要武力威胁也不需要严刑峻法,只要自身的仁德不断展开施于百姓,再施以仁政而民心自化,自然就能实现天下大同的太平盛世。孝是仁德的根本,是仁爱的根基,是仁政的根源,体现出孝是仁得以塑造的道德根据,是仁得以展开的实践基础,是仁由下而上得以施行的内在动力。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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