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主席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强国梦,也是强军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坚持富国和强军的统一,努力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国防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证。加强全民国防观念培育,是增强民族凝聚力、社会向心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巩固国防的重要方面。要实现富国与强军,就应该培育与中国梦相适应的全民国防观念。
党的十八大提出,必须“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提高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质量”。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是强化全体社会成员国防意识和爱国精神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国防教育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地方对国防教育重视程度不够、财政投入不足;一些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防意识淡化,支持国防建设热情不高;青少年和学生国防意识淡漠,缺乏尚武精神;等等。建设和巩固强大的国防,不仅要有一支强大的军队,更需要有为保卫祖国而战的国民。为此,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培育全民国防观念,掌握国防知识技能,增强全民履行国防义务的意识和能力,显得尤为必要。
适应形势发展,创新和改进全民国防观念培育。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措施办法,推动国防教育工作创新发展。要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和安全战略新要求,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突出抓好国家安全形势和维护海洋权益教育,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忧患意识,增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军队有关部门应着眼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深入搞好国防史重点是近现代国防史教育,紧密配合驻地政府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观念,弘扬爱国拥军光荣传统,积极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依法履行国防义务。
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国防教育方式。坚持把国防教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一致性,与社会不同群体特点和要求的多样性统一起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讲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耐心细致,潜移默化。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各种文艺表现形式,使国防教育形象直观、生动活泼,为群众喜闻乐见。拓宽教育渠道,注重把国防教育与各种节日、纪念日的庆祝活动结合起来,与各级党政干部培训、学校学科教育和民兵预备役工作结合起来,与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城市社区、农村集体活动结合起来,使全民国防观念向社会各行各业延伸,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之中。
完善法规,坚持依法施教。军队有关部门应配合地方政府依据《国防教育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地方性国防教育法规,对国防教育的组织领导、基地设施、经费保障、奖惩等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逐步建立落实《国防教育法》的监督机制,把党组织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机关部门的监督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违法问题,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不断开创国防教育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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