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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理论宣传
人均收入翻一番能否实现?
2013年06月03日16:24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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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点题: 收入水平再提高,幸福指数再提高——

解答专家: 高明森(省委党校教授)

针对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新指标,首次将经济总量指标和人民生活指标作为全面小康的总量指标并列提出。一个是经济总量指标,一个是人民生活指标,指标设定以2010年为基期,这两个指标的指导性、方向性更加鲜明,尤其是将人均收入翻一番指标写入党代会报告,分量更重,彰显出今后中国共产党更加注重百姓生活水平幸福度提高。

双指标的提出,包含着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经济发展的目的,在于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经济发展的成就要通过人民生活幸福度的提高体现出来,这也意味着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挂钩,广大百姓可以充分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财富收益。第二,要去除通胀因素,到2020年实现两个翻倍,是硬指标。如果不考虑通货膨胀率,每年增长率达到7.2%即可实现目标。通货膨胀率将使居民的真实购买力大幅缩水。即使每年将CPI控制在3%左右的增速,如果以2000年为基数,2020年GDP总量为1069711.74亿元,年增长率为10.3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361元,年增长率为10.3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5909元,年增长率为10.39%。第三,到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是一个总量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并不意味着每个人、每个家庭或每个地区的居民收入都要翻一番。城乡居民、行业之间、高管与普通职工之间、体制内外的养老保障之间的差距依然会存在。但政策指向明确告诉我们,中低收入群体,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速度要快一些。

在全国人民齐心协力,为实现两个翻一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背景下,青海人民能否审时度势,抓住机遇,顺应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潮流,实现居民收入翻一番,稳步迈向全面小康,是青海各族人民关心的最大问题。2010年青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855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862.7元,如果2020年以前,始终将通货膨胀率控制在3%,则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翻一番的最终目标是37269.92元,年均增长10.39%,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翻一番的最终目标是10390.61元,年均增长10.39%。

“十一五”时期青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45%;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28%。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12.6%和19.3%。由此可见,“十一五”期间及“十二五”开局之年,青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均高于翻一番所要求的10.39%,只要保持住,青海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目标就一定能够顺利实现。

当然,青海居民人均收入到2020年翻一番目标实现后,和全国全面小康实现后的差距依然存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差14091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相差4518元,说明青海居民人均收入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这不是青海人民所追求的结果。如果青海居民人均收入到2020年要达到全国的平均水平,青海各族人民必须不懈努力,时刻要有开拓进取,努力奋进的精神和干劲,以“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和新青海精神为动力,围绕“两新”目标,推动“三区”建设,保持居民人均收入增长率在14—15%,唯有如此,才有可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才能奔向美好幸福的新生活。

(责编:杨丽娜、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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