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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民谈党规和国法关系:二者并不矛盾 党规规范党内关系和行为
2013年06月03日16:40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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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民

人民网北京6月3日电 (朱书缘)今天下午,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民做客人民网,以“中国共产党两部党内法规公开发布” 为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谈及党规和国法关系时,李民认为,党规和国法之间互相并不矛盾,党规是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内的活动,规范党内的组织关系和党的各级组织之间的关系。

李民表示,党规是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内的关系、党内的行为的,是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党员、组织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而且是一党执政,就有党规和国家法规之间关系的问题,党规是整合党内、理顺党内的关系,使党能够更好地担负起它的职责。党规是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内的活动,是党内的组织关系和党的各级组织之间的关系。党规是作为一个执政党的党内的规章和制度,而国法是规范整个国家的。党规和国法之间互相并不矛盾,党规和国法显而易见,肯定是国家的宪法为大。

李民认为,中央出台这两个条例非常及时,顺应人类社会发展的进步潮流,回应中国社会发展的时代呼唤、人民的心愿,以及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对于现在的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加以梳理、整顿和重新整合,该制定的制定,该撤销的撤销,该修正的修正,这样使人们有一个很好的期望,使得我们的制度能够统一规范,能够使我们的制度建设走向科学化,能够使整个制度建设达到预期的效果,从而提高中国共产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党的执政能力。

同时,李民也指出,党内法规建设还有一些改进之处。一是这个法规的制定初衷是好的,但是法规的制定规定归规定,规定之后如何去检查没有到位,“不是封闭的,是有缺口的,留下很大的活口”。二是法规制定得很不错,但是缺乏检查,没有相应的检查规定。党内法规起草的问题就是在起草法规的部门同时也要考虑自己所在部门的公共权力的制约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那法规的制定就会出现退步。换一种话来说,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说的,要求下面做到的,上面必须首先做到,要做到一级带一级,不能制定法规的部门只去要求下级,而自己不首先执行,制定法规的部门也要把自己纳入法规的规范之中,只有这样制定出来的法规才有执行的力度,才带有权威性、严肃性。第三,法规制定以前存在的问题是新制定的法规在制定时没有考虑到与它相关的其他的法规都有什么,有的考虑到了,有的没有考虑到,这样就出现了一些法规之间相互的撤整和矛盾。这样也行,那样也行,削弱了法规应该起到的作用。第四,法规的制定之后宣传还不够,要真正做到法规和制度,现在党务要公开,要进行大力度地宣传,不但要全体党员,也让全体老百姓都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这些,这样才有便于广大人民群众担负起公民、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去关注我们党的建设,关注的发展,关注各级党的组织、人事部门和各级党的领导班子的决策、所作所为,保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保证党的制度和政策,保证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责编:朱书缘、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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