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这一精辟论述,对于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政协的作用得以有效发挥,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
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中共十八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对于我们国家应该怎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中国共产党经历了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认识上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提出了“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的科学论断。这两种民主形式,前一种一般称为“选举民主”,后一种一般称为“协商民主”,都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方面的伟大创造,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色之所在。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这就旗帜鲜明地向世人昭示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为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政策依据、制度保障。
二
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思想和实践,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历史发展过程。追流溯源,协商民主的基础来自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以及各种进步力量的政治协商和民主协商。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成功召开,正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协商的结果,新的国家政权是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产生的,协商民主这种新型民主形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由此可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协商民主制度的载体,协商民主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运行规则。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就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与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协商,已经逐渐形成一种制度。这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一贯做法。现在,协商民主已经广泛渗透到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而且在不断丰富和发展。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要抓好七项重要任务,其中一项就是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正式提出和确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概念,并将其提升到制度的层面,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十八大报告不仅对协商民主作了科学定位,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而且还对健全协商民主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这就深刻阐明了协商民主作为一种制度设计,与选举民主相辅相成,其价值不仅在于政治治理,也作用于社会治理。
三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课题,已经成为我国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健全和运用好协商民主制度,需要在中共党委的主导下,多方面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从中共党委这个层面来讲,应按照中共十八大的要求,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鼓励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支持反映人民群众愿望和诉求的呼声,鼓励不同意见的交流和讨论,支持讲真话、道实情。还应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的规定,增强民主协商的实效性,使协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协商。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各项工作(含政协工作)中的体现,是科学决策、改进工作的有力支撑,从而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为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人民生活的全面提高贡献力量。
从政协组织这个层面来讲,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过程中,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多下功夫:
一要深化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方面的伟大创造。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有助于拓宽有序政治参与渠道,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有助于系统、综合反映社会各方面意见、愿望和要求,促进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有助于推动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只有在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大报告有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论述的基础上,加深对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才能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巩固人民政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二要深化对人民政协在健全协商民主制度过程中肩负的使命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协商民主的发展。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政协的这种特性,使它能够推动协商民主的发展,能够最大限度地包容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有效满足各界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愿望。
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新要求,赋予了人民政协作用以新的内涵,为人民政协践行协商民主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实现了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协商民主的提出和实践,将使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不仅深入到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还延伸到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进一步提升了人民政协的政治责任,扩大了人民政协的社会功能。因此,按照中共十八大的要求,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各级党委做好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工作,推动党和国家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既是人民政协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又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使命。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都应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辱使命、不负众望。
三要努力践行协商民主制度,不断开创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重视协商精神,体现协商特色,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因此,要把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纳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总体布局中去谋划、去推进,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的规定,协助党和政府搞好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协商,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要规范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完善协商制度,强化协商成果的运用和反馈,增强协商实效,拓宽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和平台,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协商格局。要立足政协工作实际,深化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和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协商文化,大力倡导营造良好的协商氛围,着力提高协商质量。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责任重,影响大,社会关注。在健全协商民主制度的实践中,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作为协商主体的作用。鉴于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着协商民主的成效,因此要把着力提高政协委员的协商能力和水平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应从制度上确保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鼓励他们坚持真理、勇于直言,在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中形成“睿智之言”和“务实之策”。应从制度上拓宽政协委员与人民群众直接联系的渠道,充分反映民意。还应引导政协委员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尤其要在协商前多下功夫,少一份随意和应付,多一份认真和诚恳,真正做到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实情,理性地表达各方面的诉求,负责任地提出具有真知灼见的意见和建议,用实际行动维护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总之,政协委员一定要牢记使命,用恪尽职守来诠释责任,用奋发有为来回应党和人民的期望,为不断把人民政协事业推向前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为贵州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