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从上至下要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督查工作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的重要方法,无论基于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还是落实依法行政的现实需要,都至关重要。当前,横山县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的关键时期,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政务督查工作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和提升,在推动工作落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和谐跨越发展。
健全机构强职能,不断夯实工作基础。近两年,县委、县政府始终将政务督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渠道部署,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政府政务督查工作职能机构为横山县政府督查室,成立于1999年,主要承担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批示件、督办件的督查落实,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下属单位的目标考核管理等工作职能。
创新举措求实效,促进业务科学开展。全面实行“三个创新”:一是创新工作思路,坚持把督查与调研、督查与考核相结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初步形成了“扭住中心不放松、跟进督查抓落实、不见成效不收兵”的工作模式。二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新时期督查工作途径,采取重点通报与现场督查、定期督查与跟踪督查、领导督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注重整合力督查、定期督查与跟踪督查、领导督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注重整合力量,突出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四“早”:早发现、早介入、早排查、早整改,不断提高督查工作效率。三是创新工作流程,制作了《横山县政府督查督办工作流程图》,有效解决了“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推动督查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完善机制促规范,着力推动长效管理。一是健全相应制度。出台了《领导批示件办理制度》《重点项目督查督办制度》《网民留言来信办理制度》等政策文件,抓落实的责任更加明确。二是明确交办机制。由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县政府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梳理,首先立项,然后下发《督查督办回报单》,要求承办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三是注重责任追究。各项督查督办工作结束后,由县政府督查室编发《政务督查》进行通报,对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所属单位连续两年考核为后10名的,责令单位主要领导主动辞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当年不予提拔重用。
围绕中心抓重点,全面构建稳定和谐。紧紧围绕“三个重点”:一是对县“两会”、全委扩大会、县委常委会、全县经济工作会以及县政府全体会、政府常务会和专项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由县政府督查室细化分解,落实具体承办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查。二是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和承办单位配合,对于省、市、县要求按期完成的市政重点项目,要从设计、招投标、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全程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和优质完成。三是认真办理落实领导批示件,做到批则必查、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
严格问效重考核,营造公平公正氛围。一是加强政府部门、直属机构所属单位的督查考核。出台了《横山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所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聘请了8位德高望重的离退休县级领导为特邀督查监督员、10名相关单位负责人为督查监督员和12名部门工作人员为督查信息员,组成县政府联合督查组,坚持平时检查与半年和年终考核、自查与考评、资料与实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全方位、多层次、公平公正督查考核,彰先促后,奖罚分明。二是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督查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奖惩挂钩,确保作风更实、用人更准、群众认同感更强。三是加强督查考核评价管理工作。针对领导批示、网民留言、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出台了《横山县政府督查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并依据考核评价管理文件量化打分,确保领导批示件件有落实、网民留言条条有回音,委员提案和代表建议及时得到回复。
提升服务保质量,始终践行以人为本。坚持以“三个满意”作为衡量督查工作到位与否的标准。一是党委政府满意。按照“确责、问责、履责”的要求,结合“三问三解”和干部作风整顿活动,进一步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努力发掘建议提案中的“含金量”,扎实办理上级交办工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二是乡镇部门满意。多个领域开展督查工作上门服务,以督查促进部门联动,工作提升。三是人民群众满意。坚持“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在哪里,督查工作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的原则,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保险、农村低保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坚决督查到位,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作者系横山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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