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科技成果的需求方和转化方,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推动力量;高校着眼于知识创新和人才培养,是科技产业化的源头,科研院所以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为主,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承上启下的作用;中介服务机构是科技产业化各主体之间进行联系的重要纽带;政府部门通过财政投入,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对科技产业化进行引导、规范和推动。
建立产学研科技经济联结模式,推动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从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方面看,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政府、中介服务组织、有关产品的最终门户等部门共同构成了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中介服务机构是科技产业化各主体之间进行联系的重要纽带。科技中介服务水平是衡量科技成果转化基础环境支撑能力的最重要因素。近几年来,科技经济业在科技创新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国家、各级政府和企业也意识到了科技经济服务的重要意义。但我省科技经济业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认识不清、重视不够、立法滞后、保障不足、人才匮乏、培训缺失、市场不足、信息不畅等,不能适应我国科技发展的需求,成为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一个障碍,成为制约吉林省科技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提升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建立产学研科技经济联结模式,才能保证科学成果的转化水平与转化能力的提升。具体为:一是政府通过资助公共技术经济服务机构、扶持私营科技经济服务组织和鼓动企业使用科技经济服务等措施,大大推动科技经济组织的发展;二是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促进省级与国家实验室的技术向工业企业的转让,以政策投入与引导为主体建立公共技术经济机构;三是建立多层次共存的科技经济产业体系;四是强化政策在科技经济产业中引导地位;五是建立有效的信息数据库。建立并完善我省科技经济产业相关数据库是我省产学研科技经济联结模式建立的重要基础。
建立产学研协同技术创新联盟运行机制,推动产业创新能力。深入分析我省产业技术创新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总结我国产学研合作的实践经验和成功案例,可以说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实现产业创新能力提升的有效载体。因此,必须建立围绕本省特色,以重点产业技术创新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突出企业在联盟中主体地位的产学研协同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具体为:一是以重点产业技术创新为协同创新联盟的核心。从提升我省重点产业和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出发,形成协同创新的核心引导模式,促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突破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和体制约束,形成一批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联合舰队,以增强我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二是突出企业在产学研协同技术创新联盟的主体地位。通过产学研联盟成员的优势互补和协同创新形成的一种长效、稳定的共同体;三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市场机制在协同技术创新联盟中的作用。产学研协同技术创新联盟是以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基础,突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构建共性技术平台,凝聚和培育创新人才,加速技术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四是以本省特色为基础,有效推动联盟效应向重点产业的相关产业扩散。围绕区域特色和支柱产业发展,在产学研协同技术创新联盟的基础上,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五是利益与风险匹配机制。产学研协同技术创新联盟应有明确的专业技术方向和创新目标,通过契约关系建立共同投入,联合开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完善产学研合作实体模式,推动区域集群创新能力。由于吉林省科技成果传播机制不畅通,配套产业化集群规模不大,技术扩散效应不明显。在支柱和主导产业中,产业能够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资源共享的中试基地还没有形成,制约了吉林省整体集群式创新能力的提升。因此,应从产业集群创新能力出发,建立以科技产业园为面、合作企业为点、构建科技产业链为线的吉林省产学研合作实体模式,推动区域集群创新能力。一是产学研各方主体共同建立以重点产业为核心的科技产业园区。我省产学研合作可以围绕重点产业,形成研、产、贸相结合的科技产业园区,促进产学研协同技术创新联盟的高效运行,发挥集群创新效应。二是以产学研合作主体为主要参与人,建立股份制科技合作企业。围绕吉林省重点产业的技术特点,以高校与科研院所的科技转化为基础,以技术研发与需求的各主体为参与者,建立股份制科技合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以高新技术成果折算成股份向企业投资入股,分享利益,共担风险。三是围绕科技产业链共建经济实体。成立专门机构,针对吉林省当前科技成果分行业制定吉林省产业路线图,扩展产业链,形成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同研制、开发、生产,组成研产销一体的科技产业实体。使技术创新的各参与主体在降低开发成本的基础上,更有利于收益与风险在各主体间的对称,推动技术创新的持续性,有效地促使区域集群式的创新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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