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三区”建设和“两新”目标,对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认真总结经验,客观审视问题,准确把握规律,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已成为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
我省土地管理工作的基本成效
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核心的业务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目前,已建立起省、州(市)、县、乡四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省级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已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批。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健全,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批提供了重要依据。历时三年,投资1.1亿元的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完成,查清了全省土地资源现状和权属,建立了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省、州(地、市)、县级农村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城市、建制镇土地利用数据库。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推进,所有权发证率达95%以上;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正在全面展开,准确、清晰的土地权属,为农民个人和集体经济组织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即将开展的统一登记奠定了基础。初步实现了建设用地预审、审批的网上运行。建立了“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的全省土地管理执法监察运行机制,有力地维护了土地资源管理秩序。
以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为抓手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在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比较繁杂的情况下,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高审批效率,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简化和改进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了审批机制,建设项目用地手续得到简化,审批效率得到提高。为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出台了《青海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关于土地征收时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在2010年5月提高征地补偿标准50%的基础上,今年又提高50%,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针对我省特殊省情和发展需要,经过多方面沟通协调,国土资源部及时出台了支持加快青海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从差别化土地供应等8个方面给予了我省特殊政策,为我省探索实施土地差别化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以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核心的用地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主动对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认真分析、梳理、指导重点项目的用地规划和实施计划,尤其对各工业园区、柴达木经济循环试验区和东部城市群建设献计献策,做到了规划保障、计划落实。兰新铁路第二双线、西宁站改造及相关工程、西宁机场二期扩建等一大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为项目开工建设奠定了基础。据统计,去年全省批准建设用地共计16.45万亩,较2008年1.68万亩的用地规模增长9.8倍。征地拆迁工作由于程序规范,补偿安置到位,社会保障落实,保持了社会的总体稳定。
以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为重点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全面推进。估算总投资为19.2亿元的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已经启动实施,项目建设规模62万亩,涉及贵德等5县25个乡镇,项目建成以后可新增耕地20万亩,惠及30多万农村人口,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在农业方面投资最大的项目。全面启动了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工程,在大通、湟中、民和等县投资6亿元,建设万亩以上连片高标准基本农田13片,整治规模达30万亩。到2015年,可建成12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形成80处万亩连片的基本农田集中区。到目前,全省已有近80万亩耕地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提升了农田设施条件,提高了农业抗灾能力,实现了农业产能10%~20%的大幅度提高。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已成为全省实现保耕地、惠民生、建新村的重要平台。
以节约集约为途径的土地利用方式得到切实转变。初步形成了我省工业园区及城镇建设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标评价体系,为我省引导和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甘河工业园用地亩均投资强度由2008年176万元提高到2012年439万元。土地有形市场建设日趋完善,促使企业用地由以往粗放向集约、高效转变。
今后工作的主要措施
应该看到,当前我省土地管理工作还面临着土地利用指标严重不足,重点发展地区的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违法用地量大面广、尤其是重点项目违法用地问题突出,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压力大,土地节约集约程度低、浪费严重等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今后:
一是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编,有弹性、有前瞻性地布局好全省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用地。特别要做好海东撤地建市、东部城市群建设、青南“飞地经济”等一系列新发展目标的土地利用规划保障工作,使土地利用规划与今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一致,在满足当前需要的前提下,兼顾长远全局利益,并尽早着手对海东、西宁等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评估修改,以合理布局用地空间,保障城镇化、工业化用地需求。
二是通过“开源节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解决好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问题。尽管国家近几年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上每年以16%的幅度给予增量支持,但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发展的重要瓶颈。为此,在“开源”方面,积极做好与国土资源部的协调沟通,力争国家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方面给予我省更大倾斜;积极做好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和工矿废弃地复垦置换指标工作,进一步拓展城镇发展空间。在“节流”方面,首先要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走内涵挖潜的土地利用新途径。从国家综合监管平台数据看,我省“批而未供”土地数量仍然较大,说明我省内涵挖潜、盘活存量的空间也大。其次是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倒逼机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工程用地标准》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从严核定用地规模,按照控制指标和用地标准审查各类用地规模,确保标准和指标有效落实。
三是加大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的力度,积极推进土地管理向资源、资产、资本属性“三位一体”转变。随着土地与信贷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土地的资产、资本属性越来越显现。据统计,近5年来我省以有偿方式供应土地约9万亩,收取土地出让价款超过200亿元,有力地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同时,各地充分利用土地的资产属性进行融资,获得了强大的资金支持,如海东工业园以政府储备用地贷款46.53亿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很好地改善了招商引资的环境。西宁市近3年来利用储备用地融资贷款47亿元,提升了城市的建设水准。今后,我们将在强化监管的同时,继续引导地方政府用好土地“三位一体”属性,切实推进全省城镇化进程。
四是维护和保障好群众的土地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当前由于被征地群众补偿安置的期望值高和自身长远生产、生活还难以全面保障的情况下,必须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适时适度做好征地补偿标准定期调整,认真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解决好被征地群众生产生活;继续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力度,确保12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在“十二五”时期全面建成,以惠及更多的农民群众;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明晰土地产权,激活城乡统筹发展的动力源泉,为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创造基础保障。今后要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将土地要素与产业资本、农业企业有效联系起来;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凸现土地资产价值。
(作者为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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