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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惠民重在实效
柯锡奎
2013年05月20日14:42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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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东各级党委和政府采取各项可行的措施,切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公益性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和效率,积极完善基层文化阵地和设施建设,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中下了很大功夫,广大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的成效是明显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与广东经济大省、文化大省的地位相比较,我省人均享受文化的水平仍然不高,文化产品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还未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特别是在粤东西北地区的边远农村,文化设施依然不足,文化活动依然很薄弱,缺人少钱现象仍较突出,文化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目标任重道远。

衡量文化惠民实效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广大群众是否得益、是否满意。面对广东加快转型发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新形势,面对当前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对文化发展的新要求,如何切实提高文化惠民的成效,推进基层尤其是农村基层的文化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增强文化惠民实效必须狠抓落实。文化惠民是一个长期实践的过程,重要的是落实好每一项部署,做好每一项工作,取得每一项实效。要坚定不移地把文化惠民政策体现在每一环节,落实到每一细处。要注重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以丰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本着“重在基层、广泛参与、服务群众”的原则,加快落实为民服务办实事的目标任务,真正形成政府引导、部门配合、各方协调的格局。要重视发挥各级基层政府的职能作用,立足地方优势,研究当地情况,征求群众意愿,实实在在为群众的文化生活做实事。要摒弃形式主义的不良作风,求实求效,不摆花架子,不搞形象工程。要整合社会资源办文化,推动文化的改革和创新,要更好地提高财政对文化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要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挖掘更多的资源投入文化事业,扶持发展文化产业。

增强文化惠民实效必须双向互动。文化惠民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政府的“文化惠民”与百姓的“文化享受”之间的有机对接,是增强文化惠民实效的一个关键环节。因此,一方面要千方百计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进一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要使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贴近群众的生活,贴近群众的情感,做到思想性和娱乐性充分结合;要让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紧扣百姓需求,实现有效对接,力求做到百姓心坎上,增强感染力。另一方面,要提高全社会的文化自觉和文明意识,想方设法引导群众自觉地以不断提高文化素质、满足精神享受、实现自我全面发展、追求较高的生活品质为目的,自觉进行文化消费活动,培养良好的消费习惯。总之,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为目标,采取最基本、最经常、最广泛、最有效的实施途径,开展灵活多样的文化惠民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形成人人参与文化活动、人人共享文化成果的新局面。

增强文化惠民实效必须提升品质。影响文化惠民成效的因素多种多样,但主要还是取决于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及有效供给。要进一步完善和充分利用公益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平台和载体,不断提高产业性文化娱乐产品的质量和水平。要大力提升公益性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和效率,提供优质健康的文化商品和服务,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充分发挥广东人文历史资源丰富的独特优势,加强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资源的开发,积极发展适应本地文化土壤、培养符合资源特色和具有一定的群众文化消费刚性需求的产业门类,如地方戏曲、反映地方文化的文艺表演等。

增强文化惠民实效必须创新方式。文化惠民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提升的动态过程,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拓宽惠民领域,创新惠民方式。文化惠民远不是送文化项目下乡这么简单,而是方法要灵活变通、方式要招人喜爱。要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公示制度,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增强吸引力。要继续实行优惠补助,采取政府采购文化产品和服务等措施,开辟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对低收入者、老年人、学生等特殊群体发行优惠卡,满足他们的文化消费需求。支持剧院、院团为市民提供公益性演出,对商业演出市场运作的不足部分给予适当补贴。要大力创建“一市一品”、“一镇一品”、“一村一品”群众文化活动品牌,鼓励跨区域的群众文化活动交流。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宗教研究所副所长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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