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同志、信任同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决不能因为信任而放松甚至放弃监督。
从一定意义上说,信任建立在人们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道德素养基础上,离不开被信任者的自律。监督则是一种他律,是从外部对人们的思想与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对干部成长来说,信任与监督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有机统一、不可分割;强调一面而否定另一面,不是科学辩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就权力运行而言,监督更重要,放弃监督就意味着放任自流,不但信任无从谈起,还会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巨大损失。
那么,为什么一些同志不愿进行监督或接受监督呢?一个主要原因是对信任与监督的关系认识不清,把监督与不信任画等号,似乎对谁监督就是对谁不信任;或者将监督片面地理解为“不信任自己”、“与自己过不去”,是故意找碴儿、挑刺儿,是整人,因而对监督不习惯、不情愿甚至不允许。其实,监督与信任非但不是对立的,而且能够增进信任:一个经得起组织和群众监督的党员干部,必能赢得组织和群众更大的信任。反之,不讲监督的信任就难免流于轻信,放弃监督的信任就容易陷入放纵。打铁还需自身硬。一个心胸坦荡的党员干部,应该而且必然能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权力与监督存在一种共生关系。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党员干部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就必须接受监督,这是天经地义的。尤其应看到,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员众多、影响恶劣,腐败行为更加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揭露和查处的难度加大;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问题仍然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加强监督,就很容易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因此,无论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出发,还是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严格监督都不可或缺。
严格监督不能仅停留在嘴上、纸上,而应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这就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让监督的阳光照亮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