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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思考
青海省纪委办公厅副主任 马文孝
2013年04月23日09:17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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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从应对党面临的“四大危险”和“四种考验”,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战略高度,对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强调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正之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并制定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员干部身体力行,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各地会风、文风和干部作风有了明显好转,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但是,作风建设既不可能一劳永逸,也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抓反复、反复抓,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当前,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口,着眼于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常态化,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以务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抓好思想教育,健全完善作风建设的教育引导机制。加强思想教育是领导干部提高理论修养、增强党性、改造主观世界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教育引导机制就是要充分发挥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精神信仰和纪律观念,筑牢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一是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各级党委要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对每年的学习内容、方法和载体作出具体安排,更多采取专题研讨、主题发言、专家讲座和互动交流等形式,有计划地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要加强党性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要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调研,针对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开展学习研究和思考,自觉把握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真正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正确思路,促进工作的有力措施,领导工作的实际本领。二是建立党支部思想教育制度。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拓宽理论学习的途径,创新学习载体,增强思想教育的效果,结合党员干部业务工作的实际,采取集中学习、团队学习、培训、专题研讨、知识竞赛、读书征文、交流体会等形式和方法,学习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经济、法律、金融、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履职尽责所需要的各种业务知识,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使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克服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三是完善党员干部学习考评制度。通过建立干部学习档案、审阅读书笔记、展示学习成果等方式,全面、系统、动态、客观地掌握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制定具体、细化的考核评价标准,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把学习情况作为评价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状况、工作状况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和保障措施,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相结合,建立作风建设的教育引导机制。

二、抓好群众工作,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下决心精简文件、会议和不必要的应酬,把心思和精力用到研究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上,用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上。一要建立民生工程公开承诺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谋划当年在民生上要办的实事,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在社保、住房、看病、入学、就业、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问题上明确承诺事项,明确责任人、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切实践诺,使每一项惠民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到位,体现在每一个群众身上。二要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选择1—2个村、社区或企业作为联系点,每年深入联系点调研不少于2次,沉下身子了解实情,悉心体味群众的喜怒哀乐,以点带面指导基层工作,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三要完善信访接待处理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和下访制度,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信访事项协调督办制度,对涉及面较大、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处理的信访案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四要完善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和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制度。要以城乡共建、结对扶贫、干部“民情台账”、年青干部到基层挂职、党政机关干部下乡等为有效载体,把基层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础阵地,让干部到基层、到艰苦的地方经受锻炼,丰富阅历,在服务群众、造福百姓过程中陶冶道德情操、锤炼意志作风、增长本领才干。通过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使各级干部深入了解村情民意,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全力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尽心尽力抓好各项惠民工程。

三、抓好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保障机制。转变作风要靠教育,更要靠制度,好的作风要有好的制度做保证。加强作风建设,既要以求真务实精神抓好突出问题,又要从源头上加以预防,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建立与干部监督制约制度相配套的业绩考核制度、惩戒激励制度,规范群众评议干部作风的科学评价体系和监督评议程序。首先要健全完善各级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防止决策失误或侵犯群众利益。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拓宽和畅通联系群众的渠道,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其次要建立定期征求意见和反馈机制,通过设立领导信箱、网上交流、访贫问苦、召开座谈会等,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诚心实意听取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实实在在解决群众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难事,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的办理情况。再次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程序,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要加大对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批评提醒和制止,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建立改进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的保障机制。

四、抓好执纪问责,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监督制约机制。一要健全作风建设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加大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好地担负起作风建设方面的组织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应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在自身作风建设方面当好榜样、做出表率,又要负起分管范围内作风建设的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书记抓作风建设责任制,督促各级“一把手”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正作风的职责,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提倡任务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检验,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成为转变作风的表率。二要健全完善干部考察考核机制。改进对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把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全面掌握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使干部考核、考察不仅作为干部提拔的重要程序,而且要成为对干部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褒奖重用作风优良、勇于担当、群众拥护的干部,进一步形成正确的行为导向和用人导向。三要拓展社会评价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专门的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开展民意调查、满意度测评、政风行风评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担任监督员以及新闻媒体监督等方式,加强对作风建设成效的评价。把社会评价结果作为机关考核奖惩和干部晋职使用的重要依据,形成良好用人导向,营造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四要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加大干部作风督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有过、无为”的干部坚决实行问责追究,对各级领导干部出现的不良作风,敢于果断警示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的职能作用,坚持把督促整改问题与严格执行纪律结合起来,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特别是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从严从快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对因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不落实而发生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搞“下不为例”。同时,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作风扎实、业绩突出、群众口碑好的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表彰,大力营造各级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相互激励、相互促进的良好风气。

(责编:赵晶、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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