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化的基本内涵。广义生态文化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所创造的反映人与自然关系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它以人与自然相互关系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文化现象为研究对象,其研究范围包括人类在与自然交往过程中,为适应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自然生态文化价值,满足人类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需求的一切活动与成果。狭义生态文化指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存共荣的生态意识、价值取向和社会适应。它包括生态哲学、生态伦理、生态美学、价值观念,以及思维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文化载体和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的本质要求,不仅涉及对天人关系的认知、感悟和“道法自然”的精神境界和发展理念,而且涉及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的道德规范、行为规范和社会生态适应等。
生态文化的哲学智慧。生态文化的灵魂是生态哲学。生态哲学把世界看做是“自然─人─社会”复合生态系统,从哲学智慧层面上,深刻揭示了万物相联、包容共生;平衡相安、和谐共融;平等相宜、价值共享;永续相生、真善美圣的生态文化思想精髓,重点回答了生态系统的有机创造性和内在联系性。人类是地球生命系统中的一员,与其他生物及其环境因素具有功能和结构的依赖性,构成鲜活的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以自然为中心”到“以人为中心”两个发展阶段,正开始进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第三个阶段。
生态文化的伦理考量。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整体世界观,强调人与自然之间天然的同体同源关系,借鉴现代生态科学的智慧,形成生态伦理道德观,将人类道德视野放大到了由人与自然构成的整个世界。反思人类在自然界中的生产生活方式,提出相应的道德规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生态伦理的角度看,生态文化就是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为核心价值取向的绿色文化、和谐文化。
生态美学从自然科学走进社会科学。生态美学是在美学体系之内加进了人的生态关怀。生态审美是人们可以欲求的一种期待或构想,即人们从风景那里获得审美愉悦,而这些风景本身又包含着生态功能。在这种形式与功能结合下,审美体验可推动和维护健康的生态系统,因而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人类健康与福祉。生态审美的对象,既是自然本身,也包含对自然的重现和再造。建设美丽中国,体现了自然美与人文美相结合的生态审美观。人类生命的意义在与天地自然的联系中得以拓展,在人与世界的相互作用中得以创造。
生态文化的制度融合。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现“取之有时、用之有节”的生态价值观。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彰显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体现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生态伦理观。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与生态文化优势结合,必将引领人类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潮流。
生态文化事业和生态文化产业方兴未艾。生态文化事业应建立政府主导、财政投入、社会和民众参与的机制,完善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载体建设,为推动生态文化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普及和导向作用。生态文化产业选择以普惠性为主,以定向性为辅的发展模式,向公众和社会提供生态文化创意产品与服务的市场性产业化经营。以提供实物形态的生态文化产品和可参与、可选择的生态文化服务为主,完善产业链,提升竞争力,将森林文化、竹文化、花文化、茶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等融入产业发展之中,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促进区域经济绿色增长。
(作者为中国生态文化协会会长)
(摘自2013年1月13日《人民日报》)
来源:《红旗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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