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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对政协工作领导的思考
重庆市荣昌县委研究室副主任 殷贤华
2013年03月26日09:18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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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政协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政协工作的根本保证和重要条件。是否重视政协工作,善不善于发挥政协的职能作用,是衡量各级党委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各级领导自身政治素质、执政能力、领导水平和民主作风的重要标准。新时期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保证中央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推动政协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是一项十分重大的课题。

一、新时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党中央明确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各级党委在新时期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不断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一是从政治高度上来提高认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领导机构,是我国政治体制的基本构架,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格局下,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加强政协工作,同加强人大工作、政府工作一样,是我们党的事业的有机统一,是各级党委责无旁贷的责任。二是从历史贡献上来提高认识。人民政协在建国过程中,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在当前改革开放、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都作出了重大贡献。重视政协工作、发挥政协作用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任务更加明确,这更需要我们倍加重视政协重要作用的发挥。三是从发展要求上来提高认识。党政组织肩负的任务非常繁重,对重大决策的态度也非常慎重。政协是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发挥政协的政治协商作用,发挥政协层次较高、代表广泛、人才荟萃等优势,对党政来说,能够起到很好的参谋作用,能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从而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二、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习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更加重视和支持政协工作的良好氛围

新时期党的统一战线和政协的理论、方针政策,是我们开展政协工作的理论基础、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南。各级党委应按照中央要求,切实加强统一战线和政协理论、方针政策及政协章程的学习,积极支持政协依据章程履行各项职能。一是强化中心组学习。各级党委中心组要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战线和政协理论,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政协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二是强化教学培训。党校、行政学校和社会主义学校,要把统一战线和政协理论纳入培训教学计划,通过学习培训,努力使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对政协工作思想认识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工作支持到位。三是强化新闻宣传。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大政协理论及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报道好政协的重要会议、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宣传好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和工作成果,使政协工作深入人心。四是强化社会引导。在公共场所,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宣传单等社会宣传载体,充分开展新时期党的统一战线和政协的理论、方针政策社会宣传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更加重视、支持政协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新时期进一步健全政协履职工作机制,推进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三项主要职能,认真履行这三项主要职能,是人民政协的主要工作和基本活动,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一是健全政治协商机制。重大问题协商要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决定之前。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及解决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问题,要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人事安排包括同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成员的人事安排和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工作人员的安排要先协商后决定;制定关系地方全局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先协商后通过。二是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党委和政府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情况要向政协通报;对党委和政府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要向政协通报;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守法纪、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要向政协通报。三是健全参政议政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拓宽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领域和渠道,使参政议政活动贯穿于重大决策之前、实施之中和执行结束的全过程;要重视人民政协参政议政成果的转化,及时采纳政协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重视解决人民政协在参政议政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健全政协履职保障机制。凡对中央有关加强政协工作,发挥政协作用,提高履行职能水平等文件规定,各级党委要连同其他工作一起督促贯彻落实;凡对政协的建议案、提案及视察调查报告,要督促办理,对被采纳的意见、建议要督促落实,并对办理情况实行书面回复制度、督查督办制度、面商制度;凡是政协需要党委、政府及部门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要督促其积极参加。

四、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工作,引导民主党派、党外人士通过政协平台积极参政议政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加强政治协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作用,在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制度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强化党政领导班子与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成应定期走访,参加活动,加强与民主党派的联系,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广交朋友,并就部署重要工作和解决重要问题征求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二是邀请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参与重大活动。党委、政府的重大调研考察活动,可视其情况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党外人士参加,以更体现党内外合作共事、参政议政的实质内容。三是为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对党派成员做到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切实重视和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民主党派独立开展的重要调研、视察及党派内部的活动,应视作经常性工作,在各方面给予保障。四是重视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的办理。民主党派提出的提案和撰写的调研报告及提供的社情民意,都经过调查研究和思考,有的事关国计民生,有的事关社会稳定,有的事关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等问题,党委、政府领导应特别予以关注,对特别重要的要给予批示,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落实,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过统战部、政协领导或直接向有关民主党派作出反馈。五是加强对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要把对党外干部和知识分子的培养、选拔和任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确定具体工作目标,有步骤的实施。

五、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协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协科学履职水平

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协自身建设,是人民政协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党委要积极支持政协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依据宪法和政协章程的规定,全面加强政协自身建设组织。一是加强政协党组建设。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加强党对政协工作领导的重要内容。政协党组是同级党委的派出机构,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在政协工作中起领导核心作用。党委要积极支持政协党组开展工作,对事关政协的重大问题,应事先征求政协党组的意见。要发挥政协党组在协商推荐和调整政协委员人选方面的作用。政协党组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宣传、引导和协调工作,努力使党的主张成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共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定在政协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党委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支持鼓励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中的中共党员身体力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和能力,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切实在政协各项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二是加强政协领导班子建设。统筹政协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班子配备,注意优化年龄结构,避免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换届时齐上齐下,以保证政协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政协常委的安排中要讲求素质和代表性,对政协常委人选的确定,应在广泛听取不同层次、不同界别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将各界别、各团体的骨干选拔担任政协常委。要进一步注重把有影响的民营企业主安排担任政协常委,以影响和带动民营经济的发展。三是加强政协组织建设。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从有利于工作和有利于上下对口联系的角度出发,适时调整充实专委会机构设置,以不断适应政协工作的需要。要重视政协工作的延伸与拓展。积极研究探索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有效方式与途径,特别要发挥片区委员小组的作用,使政协在民主团结、服务大局等方面有更大的作为。四是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党委要积极支持政协对全体政协委员开展述职考评工作,对不认真履职的委员,由政协党组提出意见,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作出调整。进一步建立健全委员考核和管理机制,充分调动政协委员的履职积极性。要努力提高委员的政治思想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积极为委员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条件。五是加强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要把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和使用纳入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大政协机关与党委、政府机关部门之间、镇街之间干部双向交流的力度,让政协干部流动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

六、新时期进一步健全调研及工作保障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一是健全政协工作调研机制。当今社会发展迅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这对党委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党委要建立健全政协工作调研机制,定期听取政协党组、政协委员、社会各届人士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促进政协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和加强自身建设,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这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切实保证政协的经常性经费和其他必要的活动经费,不断改善政协机关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的工作条件。政协委员所在部门和单位要按中央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委员的民主权利,对本单位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组织开展的调研、考察、视察等活动,要积极提供便利,给予必要支持。

(责编:秦华、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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