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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改革红利最大限度地转化成为发展红利
李清君
2013年03月18日10:10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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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是中国当前最大的红利。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议的全国“两会”,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标志着我国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涉入“深水区”。更为重要的是,以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为主要内容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旨在为激活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提供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目前,市场准入和就业门槛较高,企业和个人办事难、成本高的问题比较突出。从体制机制上最大限度给各类市场主体松绑,充分激发企业和个人创业积极性,既是改革红利,也是最大的发展红利。如果将改革红利界定为良好的发展预期,那么,发展红利则应理解为发展过程获得的额外收益。如何把改革红利最大限度转化为发展红利,是当前重大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命题。笔者认为,有必要从如下四个方面将改革红利转化成为发展红利。

  第一,抓住减少投资项目审批的机遇,将改革红利转化为释放投资乘数效应的发展红利

  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是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的重要标志。让市场需求驱动投资项目,是我国市场化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据有关资料介绍,2012年全国城乡居民储蓄余额接近40万亿元。这表明,我国民间具有强大的投资冲动与投资消费潜力。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意味着运用新制度安排,进一步激励民间投资主体,有序释放投资发展潜能,形成加快科学发展的增能量。假设每年有三分之一的居民储蓄余额转化为投资项目,即形成12万亿元左右的投资额度。根据投资乘数效应法则得知,按照1:5进行投资杠杆效应放大,就相当于生成了60万亿元的当期投资。这是改革红利转化发展红利重要方面。为此,要通过减少投资项目审批事项,降低民间投资进入门槛,引导社会资金向国民经济基础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入,变短期投资为长期投资跟进,以投资持续增长,促进调结构、转方式、增效益,进而达到扩大内需、巩固外需的目的,就最大限度地将改革红利转换成为发展红利。

  第二,抓住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的机遇,将改革红利转化为释放生产剩余效应的发展红利

  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是这次改革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也是改革红利的重要表现。目前,因原有生产许可制度和非许可审批制度的消极作用,生产利润被屡屡摊薄,抑制了生产剩余效应的正向溢出。减少非生产性支出,通过释放生产剩余效应,增加生产利润。初步估算,这一行政管理性的制度化减负,将为实体经济带来数千亿元以上的生产剩余价值。把生产剩余转化为发展红利,不是政府和市场对企业与创业者的恩赐,要求企业和创业者更加注重市场开拓,更加注重内部管理,更加注重员工生产积极性的深度开发,实现政府制度创新与企业管理创新的有机契合,不断地增强企业持久获利的能力。

  第三,抓住减少资质资格许可的机遇,将改革红利转化为释放行业引领效应的发展红利

  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国务院部门将依法制定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这是本次改革以制度化的建构,重塑了政府、社会与市场关系,通过政府职能交给市场、交给社会的重新整合,进一步收缩政府配置高端发展资源的权限,将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按照国际惯例要求,赋予社会组织应有的权力。引导企业和个体创业者将创新驱动植入社会发展机制之中,将制度红利转变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球化竞争优势,不仅依靠科技创新赢得规则竞争的未来发展,还要善于依据自己积累的发展经验,通过制定行业发展的竞争规则、生产标准、消费导向目录赢得未来发展,实现由中国制造获取发展红利,到中国创造获取发展红利的历史性新跨越。实现这一历史性跨越,最为重要的是把科技创新驱动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位置,更多地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驱动,使大多数企业成长为国际化发展的领先者,以制度规则与标准条例为竞争武器,实现由改革红利向发展红利的最大转换。

  第四,抓住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机遇,将改革红利转化为释放交易效应的发展红利

  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这是本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的共享内容。据不完全统计,行政事业收费已经占到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1%~10%左右,有的行业或地区负担更重一些。采取制度方式,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是增强市场交易活力的重要途径。这是新制度主义激活市场的基本规则与交易效应的基本表现。这一制度化的经济社会减负,不仅仅为企业发展争取到了竞争优势,还为企业争取到了新的发展红利,并通过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诸多再生产环节,将发展红利的蛋糕直接分切到所有国民,为扩大社会再生产能力提供了原动力。基于此,大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小微企业和个体创业者的快乐生存问题,就拥有了制度保障。

  总之,新一轮改革始于行政管理体制,以政府职能转变为突破口,但改革红利最终以各种方式,转化成为发展红利,增强改革利益主体深化改革的主动性、自觉性与积极性。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政府研究室)

(责编:赵晶、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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