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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时代”的消费者权益
孙 勇
2013年03月15日10:38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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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食品、坑爹促销、无节操导游……在满腹牢骚的全国消费者的热切期盼下,一年一度的集体吐槽日——“3·15”又来了!“在过去的一年中,你有多少45度仰望天空都无法排遣胸中悲愤的消费体验?”近日,QQ空间在微博上发布了今年3·15吐槽榜:排在第一位的是房价,提及过亿次,其次是交通、食品、教育等6大躺枪行业,亮点在最后的是银行排队,被提及四千多万次。

“吐槽”就是力量,“围观”改变消费。随着新媒体的兴起,微博,正成为消费者维权的新方式,大众消费维权不可避免地步入微时代。越来越多的普通消费者以键盘为武器,以鼠标为罗盘,展示了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能量,不仅有力地推动消费领域的法治进程,也对净化消费环境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3月4日18点左右,网友“大色天下”发布微博爆料,他和爱人陪表妹吃火锅,当晚他和爱人出现呕吐、头晕等情况,表妹第二天死亡。3月6日,网友“住在郑州”发帖,“公布”了网友“以身试毒”后绘制的“郑州‘毒’火锅分布图”。微博曝光后,涉事火锅店当天营业额下滑了20%,第二天下滑了50%,“毒火锅”地图出来后,营业额下滑了将近60%。

一条不到140字的微博,一张微博发布的“毒火锅”地图,让郑州火锅行业遭遇一场“地震”,甚至是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这表明,消费者自身维权意识提高的同时,网络和社交媒体的勃兴也不断赋予他们更多权力。消费者权益,在微时代得到了更有力的伸张,消费者扮演的角色不仅仅是维权者,还包括检验、监督、传播……近年一些密集的消费案例说明,虽然与商家相比,消费者依然处于弱势,但消费者已经有一定的资源和力量把那些无良商家和企业揪出来,甚至踹到悬崖边上。

消费者维权难,是眼下一个不争的事实。依法维权时间长、赔偿难,消费者等不起、拖不起、更伤不起。因此,人们才抱怨维权成本高。以往消费者的一个投诉电话,对于商家来说可能只是隔靴搔痒,不会给予多大的重视,即使是闹到工商质检,对一般消费者来说也是劳心费神,结果很有可能不了了之。但微博的兴起正在改变这种情况。通过几次“@”,借助微时代的“放大效应”,微传播的“几何效应”,往往就能演变成声势浩大的消费维权运动,从而收到不同寻常的维权效果。

不管商家愿不愿正视,微时代的来临,使信息流通更加容易,消费正不可逆转地趋向更加透明。与过去相比,企业享受不透明的红利日益减少,利用其忽悠消费者购买越来越难,谎言不被揭穿反而成为偶然。同时,随着这种商家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力量对比的改变,消费者维权意识走高,他们也越来越不愿成为“沉默的大多数”。正如哈佛商学院教授罗萨贝恩·坎特所说,经济生活的主导大权将从生产者手中转移到消费者手中。那么商家也好,企业也罢,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做到以消费者为中心,切实尊重消费者的权益,就成为走向市场的最好通行证。⑧7

(责编:赵晶、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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