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提要:
机构改革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其核心是职能转变,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重点是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这是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的必然要求。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已经打响,我们仍需拿出当年精兵简政的智慧和勇气,坚定不移地推动改革不断向前。对于看准了的改革,就要下决心推进,一步步出真招见实效。
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根据方案,国务院组成部门进一步减少至25个,一些部委的职能理顺,权责更加明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表示,此次机构改革重在向市场、社会放权,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同时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严格事后监管。
改革开放以来,规模较大的政府机构改革,这已经是第七轮了。为什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时代在变化,情况也在变化。30多年来,国家发展突飞猛进,经济社会快速转轨,各种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这就要求我们的行政体制也要随之不断调整。不难发现,不论是从“消除机构臃肿”到“消除政企不分”,还是从“突出公共服务”到“突出职能转变”,每一次改革所针对的都是当时行政管理体制中的突出问题。从这个层面看,在当前形势下启动新一轮机构改革,正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
当然,任何一种改革都难以一步到位,让所有人都满意。尤其是对于政府机构改革而言,既涉及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又牵扯着众多利益纠葛,每一次改都需要仔细衡量利弊得失。拍脑门子一哄而上不行,拈轻怕重止步不前也不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机构改革也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改得怎么样,有没有改到位,关键要靠解决实际问题来检验。抛开不同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具体问题,而去刻意追求政府机构的“大”或是“少”,实际上已经背离了机构改革的初衷。
机构改革的核心是职能转变,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重点是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即哪些事应该由市场、社会、政府各自分担,哪些事应该由三者共同承担。这是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的必然要求。职能怎么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机构怎么调。许多问题通过职能转变来解决,显然比单纯的机构调整更有意义。但也要看到,职能转变远不是做个加减乘除那么简单,而是涉及职能转移、下放、整合、加强等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这也就决定了,机构改革绝不是单纯地对机构分分合合,职能不转,减下去的机构还会再生。“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政府职能的凝练概括。各个部门都应该按照这个总方向,科学界定职责范围,理顺自身职责分工,把该管的事项管住管好,把不该管的事项转移出去。
在实际中,我们的政府职能存在着许多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政府部门对自己的职能认识不够清晰,出现了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争权诿责等问题。有些事务,经常受到多个部门同步管理,重复检查、重复执法时有发生,成本高,效率低,老百姓感到很不方便。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就必须改。还有不少是乱管、瞎管的问题,有油水的领域都要去“捞”,没油水的地方都懒得去理,结果很多时候管理就成了“吃拿卡要”,服务就成了“空头支票”。如此行为行事,不仅极易滋生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更是在透支政府部门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说到底,不管机构改革怎么改,在老百姓眼中,最关心的还是政府怎样提高效率、做好服务,还是政府如何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精兵简政是我们党在延安时期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时至今日,这项任务依然存在,而且依然艰巨。现在吃财政饭的人太多,人浮于事的也不少,一些部门行政效率低下,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诚然,我们的政府还很难摆脱“全能政府”的烙印,老百姓对政府仍有路径依赖的惯性。但在职能定位上,已经要求政府更多地从微观走向宏观,从对具体的人财物的控制转变为对市场的监管和对社会的服务。在这个前提下,简政和放权的要求,无疑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
今天的中国,方方面面的改革都在进入攻坚阶段,容易的都改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全是难啃的“硬骨头”。现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已经打响,我们不能用乌托邦思维苛求它一朝速成。但有一点可以明确,就是我们仍需拿出当年精兵简政时的智慧和勇气,坚定不移地推动改革不断向前。对于看准了的改革,就要下决心推进,一步步出真招见实效。如此,一些在今天看来仍难突破的瓶颈,在未来才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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