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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我国已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13年03月08日16:07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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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天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吴邦国在讲话中指出,过去的五年,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五年,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吴邦国说,我国已如期形成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立法工作目标。围绕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下,抓紧制定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及时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规定,集中开展法律清理工作,督促有关方面清理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法律配套法规。到2010年底,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统一。

吴邦国表示,在党中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长期共同努力,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有法可依。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

(责编:万鹏、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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