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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鹰:不能为缩小区域差距人为抑制东部发展速度
2013年03月07日10:24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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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3月7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天上午9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梅地亚新闻中心召开第二场记者会。多位政协委员就“推动科学发展”等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新华社记者提问:这个问题我们想问发改委的杜鹰主任。为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我们国家出台了很多区域规划,比如从西部大开发到中部崛起,到海西经济区等等,这些东西大家感觉从东南西北中都有涉及,这时候大家会说大家都有份,就可能造成特区不特的局面,请问杜主任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回答说:党的十八大报告讲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其中讲了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把将来的经济增长建立在城乡区域良性互动的基础上,所以下一个阶段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巩固已经出现的、已经形成的区域协调发展的好势头,而且进一步把它发展下去。

  在这个过程中有这么几个要点,第一,要进一步缩小区域差距,不单在中西部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区域之间的开放型经济体系,使中西部之间的要素能够流动,东部的产业可以向西部转移,西部的劳动力可以到东部去打工,只有在流动中才能实现比较优势的转换,也才能缩小区域差距。什么叫区域差距?区域差距不是指的GDP总量,指的是人均GDP,只要分子GDP往西边去了,分母人往东边去了,差距自然就会缩小。

  第二,在整个区域的开发中特别要注意发挥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把蛋糕做大,然后东部地区才能更有效地支持西部。不能为了使区域发展差距缩小,人为地抑制东部发展速度,那是不对的,还是要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

  第三,在经济差距缩小之前应该努力率先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我们的国民不管是生活在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政府都有义务向他提供最基本的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第四,一定要注意保护环境。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一定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不能再走过去先破坏、后治理这样一条老路,就是刚才贾局长讲的这个道理。我们作为协调区域发展的部门,将来要对已经出台的这些区域政策跟踪检查,要把它落到实处。同时要在政策指引过程中发现和研究一些新问题。而且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已经开始成熟,我们这么一个幅员辽阔、地域发展很不平衡的国家,迄今为止没有一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律。为了保持将来区域发展战略真正落到实处,应该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始着手或者尽快研究起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律,这样就把区域协调发展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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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朱书缘、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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