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原
2013年02月28日08:3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传闻左右网络,网络影响舆论,舆论进而左右司法,如今正成为一种倾向,日益明显。这,对网络、对舆论、对司法、对社会,是十分危险的。
李双江之子涉案一事是近几天的“要闻”,不但网络爆炒,而且传统媒体也争先恐后,结果是万众瞩目。但仔细浏览每天的相关新闻,回味各媒体发表的评论,却发现,除了涉案本身和被拘留是事实外,其他大都是传闻,遗憾的是,所有媒体和舆论却都跟着传闻瞎转悠,时而言之凿凿,时而又称子虚乌有。
先是盛传涉案者改名属于特权,又广传其年龄造假,然后再传李双江被气病住院,随后又传实际他还在上班,以后又传被害人撤诉,说是因为落实了北京户口,有了工作和房产,所以达成和解,但转眼间即被否认。常常是一个传闻出来,立即成为各大网站的重大新闻,但否定的新闻也同样走红,而且无论肯定或否定,都说得有鼻子有眼,不乏细节和描绘,此起彼伏,真真假假,时常还是肯定与否定并列,共同在吸引眼球。
这些传闻都被冠以“爆料”、“被曝”、“据传”、“有博客透露”、“有知情人称”,大多无具体人、无具体出处、无具体时间和地点,也就是说,一看便知其可信度不高。然而,由此产生的各种激愤情绪、各种是非议论、各种好坏评论,却照样发表、照样叫座,让网民和观众在这些虚实真假的信息中度过了亢奋的数日。
其实,这起案件的涉嫌者还只是嫌疑人,事实如何仍处于侦查阶段,连起诉都未开始,匆忙评判未免草率。作为传媒,在法庭没有最后审判之前,在全部事实没有被权威披露之前,任何结论和评论都是不负责任的。近些年,在司法审判之前将涉案者称作“涉嫌”、“嫌疑人”,原本是我国司法制度和社会舆论的进步,可很多舆论依然在判决之前就急忙代法立言,这不能不说是法律意识滞后的表现。
如今,网络上炒作各类事件是个常态,因为点击率是网络的生命,为了博得点击率,炒作也就成了时尚,而传统媒体则由于缺乏快速的信息渠道,也常常取材于网络作为自己的新闻热点,结果,虚假和水分不断充斥在传媒里,而由此引发的公众舆论也不能不产生偏颇和情绪化。
传闻左右网络,网络影响舆论,舆论进而左右司法,如今正成为一种倾向,日益明显。这,对网络、对舆论、对司法、对社会,是十分危险的。在这个关系链中,媒体的角色至关重要。在流言与传闻面前,恪守媒体自身的道德,发挥媒体应有的社会担当,拒绝跟着传闻瞎转悠,仅从李双江之子涉案这一事件就不难看出,是媒体需要好好修炼的内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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