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党的十八大报告把“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之一,既体现了我们党对小康社会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拓展,也旗帜鲜明地表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的信心与决心。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依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具体制度的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把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就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激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旺盛活力。
任何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民主亦如此。列宁曾指出,“彻底发展民主,找出彻底发展的种种形式,用实践来检验这些形式”。当前,发展协商民主和加强民主监督,是我们丰富和完善民主形式的重点。这是由现阶段我国基本国情和历史任务决定的。发展协商民主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化解各种矛盾,实现社会和谐。加强民主监督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范和遏制腐败的有力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深入推进选举民主、协商民主、自治民主、监督民主等多种形式的协调配合、优势互补,并形成合力,以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让人民群众通过各种合法渠道表达民主诉求,行使民主权力。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历史发展表明,我们可以而且一定能够“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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