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保障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大把实现社会保障全民覆盖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明确提出了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新要求和新举措。
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的成就和经验
10年来,党和国家为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先后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重要制度,颁布实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社会保障覆盖人群迅速扩大,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社会保障水平大幅提高,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最快的时期,是广大人民通过享有社会保障得到实惠更多的时期。
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重要制度先后建立,实现了由单位和家庭保障向社会保障、由覆盖城镇职工向覆盖城乡居民、由单一保障向多层次保障的根本性转变。
覆盖范围迅速扩大。2011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84亿人、4.73亿人、1.43亿人、1.77亿人、1.39亿人,比2001年分别增长100.2%、549.8%、38.3 %、307.2%、302.1%;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4亿人,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8.32亿人。
保障水平稳步提高。2005—2012年连续8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012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人月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721元,是2002年的2.8倍。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明显提高。
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城镇5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总支出和累计结余规模分别达到2.4万亿元、1.81万亿元和2.9万亿元,分别比2001年增长6.7倍、5.5倍和16.8倍。
十六大以来的10年,我国社会保障改革发展的成就举世瞩目,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为今后社会保障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一,坚持以人为本,把社会保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把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公共财政支出更多地向社会保障领域倾斜,推动实现人民群众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第二,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基本国情,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遵循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根据城乡、区域不平衡的特点和不同人群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政策和待遇标准。第三,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根据城镇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形势,在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共济能力,使社会保障覆盖人数成倍增长。第四,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坚持以缴费型社会保险制度为主体、以非缴费型福利项目为补充,建立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缴费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和鼓励劳动者积极就业,多劳多得,早缴费、多缴费、连续缴费、长期缴费。第五,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注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坚持统筹城乡、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配套推进,坚持试点先行,及时总结经验,由点及面,渐次推进改革,充分考虑促进事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面临着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巨大挑战,有许多体制性、制度性的重大问题亟待解决,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管理体制分割。城乡医疗保险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制度、机制间缺乏衔接和协调,存在重复参保和政府重复补贴、机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问题。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不一,征收机构由省级政府各自确定,导致社会保险管理环节脱节。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仍不高,不利于在更大范围分散风险。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与社会保险之间需要统筹安排和搞好衔接。
待遇差别较大。城乡间、不同群体间社会保障待遇差距仍然较大,不同群体内部和之间相互攀比,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基金长期平衡及保值增值压力大。社会保险基金目前收大于支。但据测算,到2050年我国每4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影响巨大,将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缺口逐步扩大,制度运行有隐患。目前,结余积累的社会保险基金只能存银行、买国债,投资渠道窄,保值增值困难。
管理服务体系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随着社会保障制度覆盖人群的快速扩大,特别是向农村的延伸,基础建设薄弱、人员配备不足、能力建设滞后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三、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把“广覆盖”调整为“全覆盖”,要求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首次提出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原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我们应当深刻理解、认真贯彻。增强公平性,就是要更好地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实现城乡各类群体的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障的总体水平,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同时注重“机会公平”,坚持公平与效率、权利与义务、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增强社会保障的激励约束机制;适应流动性,就是要更好地适应人员跨城乡、跨地区、跨就业形态流动的形势,稳步提高各险种的统筹层次,整合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推进社会保障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实现社会保障的城乡统筹和区域统筹,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保证可持续性,就是要更加注重制度的长期稳定可持续运行,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现实突出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又要着眼长远,通过做实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等途径,夯实社会保障的物质基础,建立社会保障制度长期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
统筹推进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在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保险制度的同时,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行单位与个人缴费、统账结合的基本制度,建立基本养老金待遇与缴费长短和多少更紧密联系的激励机制,实行适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补充养老保险办法,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把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把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在这两项基本制度上的平等和管理资源上的共享。
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更好地体现我国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部分积累相结合的制度要求,在确保当期养老金发放的前提下,进一步做实个人账户,探索新的筹资来源,完善做实的办法。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厘清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责任,进一步统一规范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在全国范围内顺畅转移接续,更好地发挥社会统筹的调节作用,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和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
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研究合理确定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科学方法,实现社会保障待遇的正常调整,使保障水平持续、有序、合理增长。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坚持和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机制。在全面实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上,稳步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并向高龄老人适当倾斜。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推进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逐步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纳入保障范围。在提高整体水平的同时,要合理界定各类群体的待遇差距,发挥社会保障调节社会分配的功能,逐步形成各类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合理关系。
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扩大和开辟新的社会保障资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进一步充实已经建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平衡。社会保险基金关系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是参保人员的养命钱和保命钱,既要确保各项待遇当期支付和基金安全,切实加强基金监督,又要加快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拓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探索新的基金投资运营方式,努力实现保值增值。
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和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要进一步理顺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体制,建立与统筹层次相适应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更加有效地利用各种管理资源。要加快社会保障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规范和优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流程,推进标准化建设,实行精确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行社会保障卡,努力实现为城乡所有参保人员“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