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增长力争超过城镇居民”,要想让这项深得民心的公共政策达到理想预期,还需抓紧抓实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在“收入倍增”进程中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今后一段时间,农民收入至少应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并力争超过。要从战略上研究采取综合措施,营造有利环境条件,不断开辟就业门路、拓宽增收渠道。(12月23日新华社)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向全社会发出“农民收入增长力争超过城镇居民收入”的信号,体现了国家对农民收入的重视程度,“收入倍增”有意识向农村倾斜,也意味着城乡差距会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而缩小。
尽管中央提出的“农民收入增长力争超过城镇居民”施政目标,被各大门户网站挂在了显著位置,但由于中央层面对这项制度安排,只是提出粗线条勾勒,并没有制定出具体的政策。笔者觉得,要想让这项深得民心的公共政策达到理想预期,还需制定更为详细的路线图,抓紧抓实,起码应从两方面着眼。
一方面,要提高农民在市场上的议价能力。近年来,“谷贱伤农”与“谷贵伤民”在全国各地不断循环上演,这意味着,国家层面在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方面,不仅存在诸多欠缺和差距,还有实质性的具体工作亟须理顺和开展。具体讲,严格监管中间批发环节,畅通绿色通道,建立公益化的社区市场;用公共财政资金,建立一批公共冷库,来服务农民,实现蔬菜储存,均衡上市,这不仅可以减少菜农的损失,也可以促进蔬菜市场的平稳发展。
政府职能部门,还可以利用其公信力,建立半市场化和半公益的会员制中介组织。譬如,韩国的农民都加入农协,农民收获农产品后,会把这些菜拉到各个车间加工,农协又在城市设了很多超市,每一年这些超市大概要卖多少,量很清楚,所以不会盲目生产。我们不妨借鉴国外经验,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和博弈能力,破解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力量不均衡,让农民在市场上变得“强硬”起来,最终实现农民的利益最大化。
另一方面,要开展农民退税政策。统计显示,我国农民每年购买生产资料间接交纳的增值税,高达5000亿元,这些间接税大量流向工商业发达的大中城市或通过分税制上缴中央。此外农民还承担了因“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和因土地等资源被征用补偿不足这两项“暗税”,其中因“剪刀差”由农业部门流向城市工商部门的资金每年平均高达811亿元,因征地等补偿不足向农民索取的“暗税”平均每年至少有1712亿元。
如果将这些间接税和“暗税”累加起来,分摊到9亿农民身上,每人交纳税款达800元以上。所以,现实的情况是,虽然国家早就取消了农民长达五千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但由于税收负担转嫁,农民依然承受了不小的经济负担,这也是近年来,农民增产不增收的重要原因。
事实上,在国外,对农民实施“年终退税”比较常见。在欧美发达国家,将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的间接税,以年终填表登记的方式,进行年终结算返还。日美英等国还利用公共财政资金,对农业进行高额补贴。我国也应借鉴欧美一些国家的做法,将农民购买生产资料间接缴纳的税,以年度为单位,直接返还给农民,以彻底实现农业的“零税率”,这不仅能大大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减轻农民负担,而且也会为“农民收入增长超过城镇居民”创造有利条件。(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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