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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工作作风要踏石留印 抓铁有痕
闫德民
2013年01月30日08:16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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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伊始,就顺应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期待,作出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习近平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就“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下大气力改进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都是中央向全党发出的廉洁政治的动员令,关键在于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取信于民。

一是牢记根本宗旨,躬身做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是否牢记主仆关系、践行根本宗旨,是否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是否恪守为民之责、履行为民之职,始终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作风是否端正的试金石。现在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眼里只有上级和官帽、唯独没有群众,他们不愿与人民群众接触、不愿置身于普通老百姓之中,心不在党和人民的事业之上、而在声色犬马之中,耍特权、搞特殊化,官气十足、专横跋扈,动辄前呼后拥、实施交通管制、封路清场,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这些人之所以如此做派,根本就在于他们不是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是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把党的根本宗旨忘到了九霄云外。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首先必须落实到理念上,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时刻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立身、处世、从政,甘当人民群众的公仆,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是正确对待做人与做官问题,在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和官德修养。古人云:“士有百行,以德为首”。做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德乃官之本,为官先修德。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作风不正、堕入腐败的泥坑,往往是其不立德、不修德、不践德的结果。一个人的作风是其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的外在表现,加强道德修养是良好作风养成的重要基础。习近平同志强调:“抓改进工作作风,各项工作都很重要,但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必须落实到德行上,注重修身养德,既要加强官德修养,更要加强党性修养。党性强则官德正,党性弱则官德降,有什么样的党性就有什么样的官德,就有什么样的工作作风。要把学习与改造统一起来,把立言与立行统一起来,把做人与做官统一起来,不断修炼完善自己,努力把自己锻造成道德品质高尚、工作作风优良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用来为人民服务,也可能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要做到用权为民,就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习近平同志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把它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目前少数领导干部的一些不良作风现象之所以会发生,究其原因是不正确的权力观在作怪。那种“谁有权力谁做主”、“权在我手我享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就是不正确权力观的典型反映。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必须落实到用权上。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应该为谁所用等问题,做到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确保权力行使不偏向、不越轨、不出格,始终做到公正用权。

四是要自觉增强自律意识,真正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不仅要严明政治纪律,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把握住自己,而且还要在日常小事和生活细节上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严于律己,抗拒诱惑。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大道”不偏离、“小节”不丧失。目前少数领导干部的脑海里,存在着一种重“大道”轻“小节”的思想倾向。在他们看来,只要守住“大道”不出轨、在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上不出问题就行了,至于“小节”也就没有必要那么计较了。少数领导干部更是错把“不拘小节”当“随和”,多豪华的宾馆都敢住,多奢华的宴请都敢去,多昂贵的酒水都敢喝,有的甚至还这样自我安慰:自己一不贪污、二不挪用,无非是吃点、喝点、享受点,纯属小节问题,出不了大事、犯不了大错,不必为此多虑。殊不知,“道自微而生,祸自微而成”;“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大量事例表明,“小节”守不住,“大道”必失守。极少数领导干部之所以锒铛入狱,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能自律,经不起各种诱惑和考验。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必须落实到自律上,慎独、慎初、慎微,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五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只有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相关长效机制,才能提供可靠保障。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还必须落实到制度机制上。抓“八项规定”的落实,贵在领导带头、难在长期坚持、重在形成机制。从目前情况看,应着力抓好两个方面。第一,把“八项规定”从基本要求上升为严密制度。应当说,“八项规定”不是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最高标准,而只是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从历史经验看,一些好的要求往往在实践中被束之高阁,原因就在于缺失制度保障。当要求还未上升为制度时,期冀人人遵守、长期遵守是不现实的。要在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的基础上,把“八项规定”的有关内容适时写入党纪党法,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违纪责任和处理办法。第二,建立抓落实的保障机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保障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必须建立领导带头执行机制,督促他们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努力形成正面的示范效应;建立有效监督机制,把监督“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强化日常监督,保证各项制度规定执行到位;建立问责机制,坚持做到违纪必问责、问责问到底,对在相关制度的执行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⑥3

(作者:省社科院党建与政治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责编:朱书缘、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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