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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庆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给力
2013年01月28日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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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持续进行了30多年的政府管理改革中,转变政府职能是一个核心的目标。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所采取的几乎所有管理创新的举措,可以说都与这个核心目标有着直接相关性,这反映了我国改革的真实逻辑。经济转型是我国改革的起点。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这是经济基础中带有根本性的历史巨变,这当然会规律性地带动公共权力领域从职能范围到职能方式最终还有制度形式的相应调整。而政府转变职能的一个关键举措就是通过放松规制来向市场和社会让渡空间,形成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公权与私权之间边界清晰合理、分工合作有度的社会关系新格局。

放松规制在我国的具体体现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从2001年这项工作启动以来,国务院带领各级地方政府为此一直进行着不懈努力。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各级政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能,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同年7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行政许可法》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2012年8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决定重点对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尤其是涉及实体经济、小企业发展、民间投资等方面的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取消184项、下放117项、合并13项审批项目。这样算来,在迄今为止的十年里,国务院已经先后分六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将近70%。

根据中央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地各部门也一再对有悖法律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和修订,到2011年年底,全国省级政府已经清理2万多项审批事项。各地在改革中还积极探索,建立了行政审批相对集中办理的政务中心或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发展电子政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等。这些做法对于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高歌猛进的关头,有关的认识理念、分寸尺度、推进策略的准确把握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是要充分评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价值意义。行政审批的本质作用就是为市场与社会秩序设卡把关,这是任何一个政府都要具有的职责。但是在权力扩张本性的驱使下,审批很容易变成一匹失控的野马,往往会从好的愿望出发而走向扭曲的终点,让社会和市场深受其害的例子无论国内外都比比皆是。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之中,计划经济惯性所形成的管制和全能习惯,在规制和审批上面有充分体现,其自身的过度成本和对市场资源配置的限制,都严重阻碍着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这次国务院审批改革落脚点指向了“红头文件”范围、投资领域以及公用事业领地,比以往更具有问题针对性。但是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交织的地盘还很大,其强势地位和既得利益者共同形成的阻挠屏障依然结实。诸如此类的计划经济残余的危害表明,在建立合理政企关系、政社关系和转变政府职能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确是一个具有制胜意义的关卡。

其次,准确把握审批制度改革的尺度。辩证的、发展的、历史的思维方法会帮助各级领导者更加理性更加准确地把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尺度。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审批清理和规制放松的重点应当是影响市场竞争和限制社会参与的经济性审批,包括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以及背离法治精神的“红头文件”等非行政审批领域。与此同时,对与居民生命健康攸关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公害预防、生态环境安全则要完善规制;对规制者和审批者的行为规范和公平性原则要加强规制;对规制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应进一步完善,克服职能交叉、多重审批和推诿扯皮现象,保证规制标准的统一和效率。这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需要强化的辩证思维。

再次,用动态环节的创新保障静态环节改革的成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既包括对审批事项范围和审批主体设定的静态环节,也包括审批事项实施的动态过程。前者的目的在于匡约公共权力的干预空间,合理界定政府公权力和市场企业之间的界限,为市场与社会在资源配置中焕发活力创造条件;后者的目的在于改进审批方式,保证服务质量。围绕审批制度的所有改革最终是为了减轻行政相对者的负担,让管理有助于企业,普惠于人民。因此,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还要通过完善政务中心、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推行服务质量承诺制的一系列持续的创新努力,来简化环节,优化流程,改进方式,提高效率。促进行政审批等有关窗口事项的标准服务、规范服务、便利服务、亲切服务,使之成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这就意味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静态和动态环节之间同等重要,不可偏废。

另外,以思想解放和创新思维保证改革的进度和深度。要将思想解放放在开放改革的首要位置。无论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的创新拓展和积极进取都是值得钦佩的,而在改革成果后面无一例外地都显示了思想认识高度和改革决心的引领,这一规律尤其值得总结和重视。以改革前沿的广东省为例,从党政合一的大部门制探索,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突破;从全面拓展粤港澳台CEPA合作新模式,到告别GDP崇拜追求幸福广东,再到今天的行政审批权的减肥瘦身,每一个动作无不以理念进步作为先导。问题意识、批判意识、学习意识、探索意识的不断强化,使他们的党政领导更加具有创新思维和改革成效。我国改革的全局进程和地方政府的局部实践都从不同侧面一再证明,没有思想解放就没有改革的进度和深度。只有我们的领导者具有了博大胸怀、宽阔眼光、高远境界和现代化的理念,才有可能带领人们将我们的改革开放事业一步步引向深入并最终至于佳境。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责编:张湘忆、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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