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是要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创新社会管理,首先是体制的创新。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与十六届四中全会、六中全会以及十七大报告中的“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相比,在社会管理中多方参与、各负其责的格局中,增加了“法治”这一保障条件,并将之提高到了体制层面,成为一种规范的组织制度的创新。同时从“健全”“加快形成”到 的措词变化,也显现出在8年的过程中,社会管理格局在不断完善,而社会管理体制尚在形成中。
新疆社会问题复杂,各种矛盾交织,创新社会管理更为迫切。2012年3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确定了今后新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制度和方法创新, “十二五”力争 末初步建立和形成适应市场经济、体现时代特征、符合新疆实际的社会管理新模式、新格局、新体系。
近年来新疆各级地方政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做了不少工作,由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试行并提炼形成的社区“单位化管理、网络化覆盖、社会化服务”模式,加强了基层管理,强化了社会服务,因实践效果好,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中组部调研组的充分肯定,2012年开始在全疆城镇社区推行推广。此外,各地在基层组织建设、流动人口管理、宗教活动管理、社区物业管理等方面积极创新管理方式,如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使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的居住、就业就医等社会服务保障;设立跨地区的流出地与流入地相互协作的流动人口工作站,强化流动人口聚居区的管理; 《出租房屋管理出台办法》,对出租房屋实行综合管理责任制等等,取得了一定成效。
十八大报告中提到的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作用等内容,都是新疆在社会管理中急需加强的工作,也是当前社会管理创新正在探索和努力的方向。目前在新疆,社会管理体制建设中较为薄弱的部分是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公共服务基本还是采用政府包办的形式,政府组织、政府出资、政府实施,很难避免出现政府任务重、责任大,同时管理成本高、服务效率低下的现象;社会组织发育相对薄弱,数量少影响小,规范有余活力不足,在公益事业中作用有限;公众参与管理欠缺自主性,缺少相应平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均需要提高。学习和领会十八大报告精神,要结合新疆社会建设现实,不断探索社会管理创新之路,形成和完善适合新疆区情的多种社会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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