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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治理保护的生态样本

——关于洱海面源污染防治情况的调研报告

汪光焘

2013年01月17日08:1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洱海是云南省第二大高原淡水湖泊,是大理市主要饮用水源地,是大理人民的“母亲湖”。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周围开发过度,生态破坏严重,入湖污染负荷不断增加,1996年和2003年,洱海两次暴发蓝藻,特别是2003年7、8、9三个月洱海水质急剧恶化,透明度降至历史最低(不足1米),局部区域水质下降到了地表水Ⅳ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是洱海的主要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污染负荷入湖贡献率分别占流域的90%、72%、68%。

  洱海的污染引起了云南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大理州委、州政府重新审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果断采取了各项重大举措,2006年以来,洱海水质连续6年总体稳定保护在Ⅲ类,其中有31个月达到Ⅱ类,今年以来有5个月达到Ⅱ类。大理作为一个欠发达地区,有9个国家级贫困县,2个省级贫困县,推动发展任务十分艰巨;而洱海流域又是滇西中心城市核心区,是大理重要的人口聚居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突出。在这样的条件下,大理州从面源污染的源头抓起,全面实施流域综合治理,狠抓落实并取得成效,洱海成为全国城市近郊保护得最好的湖泊之一,特别是面源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对于全国的面源污染防治和湖泊的治理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一、洱海面源污染治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村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实施村落“两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缓解了洱海富营养化进程,促进洱海流域生态系统逐步实现良性循环。大理市采取“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以集中为主要处理手段”的布局,建设大、中、小型垃圾处理系统;采用人工湿地、土壤净化槽、一体化净化槽等一系列低投资、低成本的处理方式,初步形成了覆盖城市和乡村的“两污”处理网络。建成环洱海截污干渠69.4公里,片区污水收集支管网602公里,垃圾处理场2座,小型垃圾焚烧炉54座。初步建立起“农户缴费、政府补贴、源头分类、桶装收集、定时清运、分类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模式。

  二是积极调整洱海流域农业种植结构。治理农田面源污染,结构性控污力度弱是全国都面临的困难。大理从实际出发,稳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生态高效农业。将玉米、烤烟为重点的旱作面积逐步扩大到40%以上,压缩高污染蔬菜、大蒜作物种植面积4万亩,积极推广应用生物菌肥、有机肥和控氮减磷优化平衡施肥技术,累计推广控氮、减磷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16.67万亩,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面积100多万亩,认证绿色食品13个。

  三是广泛推广绿色养殖模式。洱海流域全面实施禁牧厩养,建成“一池三改”(建沼气池、改厕、改厩、改厨)三位一体沼气池8984口,堆粪发酵池3.72万立方米,年可收集发酵畜禽粪便58720吨,减少粪便流失15000吨,直接减少污染物排放35000吨。对流域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建成投产年处理畜禽粪便80万吨、生产30万吨肥料的大理顺丰有机肥料厂,年处理21.9万吨的大理市海东垃圾焚烧发电厂即将投入运营。

  四是启动洱海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全面实施洱海“双取消”(取消洱海机动渔船动力设施和网箱养鱼设施)和“三退三还”(退耕还林、退塘还湖、退房还湿地)治湖体系。共取消洱海网箱养鱼11184箱、退耕还林7274.5亩、退房还湿地1705.8亩,恢复并保护环洱海湖滨带58公里,建成罗时江河口湿地、东湖邓北桥湿地、才村湿地等万余亩。积极开展主要入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土保持,治理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89.8平方公里。全面实施洱海水量生态调度,将洱海正常来水年的最低生态运行水位从原来的1962.68米提高到1964.3米。实行全湖上半年休渔制,增加鱼苗投放种类,优化鱼类种群结构,维护湖泊生态系统生态平衡。

  二、洱海面源污染治理的基本经验

  一是全面、系统地开展流域综合治理。首先是确立科学、系统的综合治理思路。坚持从湖内治理为主向全流域保护治理转变,从专项治理向系统的综合治理转变,以专业部门为主向上下结合,各级各部门密切协同治理转变,从工程治理为主向工程治理和生态修复相结合转变。其次是坚持规划引导。先后编制了洱海流域保护治理、洱海绿色流域建设与水污染综合防治等一系列专项规划,2012年又启动了《大理州实现洱海Ⅱ类水质目标三年行动计划》。第三是狠抓落实。大理先后两次对《大理州洱海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公布实施了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基本形成洱海保护治理的法规体系;成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的洱海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完善了以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的多层级流域基层管理模式,流域各乡镇都成立了洱海管理所或环保工作站;在中央和省的大力支持下,多方筹集资金,累计投入洱海保护治理资金24.04亿元。

  二是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的方法治理面源污染。大理在工作中特别注重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组建了“洱海湖泊研究中心”,开展了国家重大水专项“洱海富营养初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技术及工程示范项目”7个课题研究。制定了洱海水质监测方案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方案,将原来每年3期6次的洱海水环境监测增加到每月一次,实行每月监测报告制度。布设了20个农业环境监测点,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全面监测和综合分析;每月一次对洱海主要入湖河道水质进行监测,定期不定期召开洱海水质分析会,为对症施治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体制机制的创新。针对洱海多年来一直分属大理、洱源两市县,带来体制不顺,管理协调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大理州将原来隶属洱源县的江尾、霜廊两个乡镇划归大理市,并把州洱海管理局调整为市属市管,整个洱海由大理市统一负责管理,理顺了管理体制。首创了“河长制”和“环境管理风险抵押金制度”,将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度落实到人。设立覆盖沿湖乡镇的洱海管理所或环保工作站,聘请1300多名垃圾收集员、河道管理员、滩地协管员。创建了农村垃圾清运模式(农户交费、政府补助、市场化运作),告别了长期以来垃圾入湖的生活习惯。针对地方财政不足的现实情况,创新了投融资体制,建立了按财政增长比例增加对环保投入的机制;提高水资源费的收取标准,并将其全部用于洱海的保护治理;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洱海保护治理。

  四是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大理州要求各级各部门发挥部门优势,密切配合,相互联动,狠抓治理工作落实;同时,建立重奖重惩责任制,层层实现风险抵押和一票否决制,实现了州、县市、乡镇、村四级联动。大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洱海保护治理中的主动作用和主观能动性,大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洱海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大理把洱海保护纳入国民教育,编写乡土教材。从2009年起,大理把每年1月定为“洱海保护月”。

  三、洱海经验对全国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启示

  一是做好全国的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是大有希望的。洱海的经验告诉我们,大理作为一个发展中地区,经济条件一般,科技实力相对落后,一样能将洱海治理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只要能够真正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目标责任,特别是增加资金投入,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科技支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就一定能取得实际成效。

  二是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要创新理念、科技支撑、因地制宜、全面治理。洱海的经验告诉我们,农业、农村发展必须创新发展观念、拓宽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模式,要认识到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也可以出效益,要走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科学发展道路。面源污染防治要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发动人民群众,因地制宜,全面、系统地治理。

  三是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要更加重视生态系统的恢复。应该看到,洱海的水质得到改善,但原有的水生生态系统还处于退休期,尚没有完全恢复。自上世纪70年代至今,洱海的水生生态环境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有的生物群落结构遭受破坏。浮游植物种类减少,多样性下降;浮游动物数量剧烈波动,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呈现小型化,生物量的减少使藻类水华风险加大;沉水植被退化严重,面积萎缩,群落结构简单化。相对于水质的改善,生态系统的恢复将是时间更长,任务更加艰巨的工作。 

  (作者为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  

(责编:赵晶、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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