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5日电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方面经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些重大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7个方面:
第一,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不断健全,废除了实际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确立了国家政权机关和领导人员有序更替,党和国家活力不断增强。
第二,民主制度不断健全,民主形式更加丰富,实现了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扩大,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民主权利得到更好保障,人民实现了广泛的当家作主。
第三,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深入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加强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完善,人民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促进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进一步和谐,爱国统一战线更加巩固和壮大。
第四,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完善了论证、听证、评估、问责、纠错等程序和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利益和愿望得到更好体现和保障。
第五,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实施重大人才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为各方面优秀人才建功立业开辟了广阔渠道,提供了强大动力。
第六,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党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活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进展明显。
第七,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为权力运行提供了制度框架、划定了运行轨道,保证党和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这些重大进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党和国家各方面制度,极大地激发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了党和国家的活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事实充分证明,在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上,我们党态度是鲜明的,决心是坚定的,推进是有力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与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总体上是适应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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