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理论 >>
法治: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
十八大报告不仅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小康社会的基本内涵,更加突出和明确了实现小康社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还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治蓝图,勾画出了未来一个时期法治发展的新目标和新愿景。
宁夏党校课题组
2013年01月10日09:02   来源:宁夏新闻网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十八大报告不仅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小康社会的基本内涵,而且也更加突出和明确了实现小康社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到二0二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与此同时,还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治蓝图,勾画出了未来一个时期法治发展的新目标和新愿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由此可见,小康社会既是一个与经济发展指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生态环境改善密切相关的社会概念,同时又是一个包括法治要素在内的综合标准概念。

十八大报告阐明了法治与小康社会之间的辩证关系,将法治状况作为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法治小康也必将成为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法治与小康社会之间关系而言,法治既是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切实保障。也就是说,法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保障,离开了法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失去了可靠的制度基础。从法治的视角来衡量和判断,小康社会应该也必然是法治社会。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对于法治的要求可以理解为小康社会要达到的法治标准,因此称之为法治小康。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意味着人人都能够享受到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法治等各个方面的小康,其中就应当包括法治小康。法治小康是与小康社会相适应、比目前更好的法治环境。在小康社会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得到全面提升,人们的诉求渠道得到有效畅通,人们的各种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在小康社会里,我们也基本上杜绝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可能存在的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也基本上杜绝了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人治现象。

如果一个社会的法治状况达不到小康标准,那么这个社会从宏观意义上来说也不能称之为达到了小康水准。根据小康社会的基本指标,一个社会的法治状况要达到小康标准,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切实解决好公民的权利救济问题,扩大通过法治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能力;各项法律制度在经济社会生活中通过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实施,从而否定人治,弘扬法治,实现宪法法律至上的价值目标;法治作为重要的价值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国家所依、社会所存,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都要依靠法治公正、公平和平等的正义价值作为引导;法治价值应当真正渗透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法治精神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通过法治精神的力量影响人类文明发展的方向。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整个进程中,法治发挥着非常重要而突出的作用。法治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保障作用主要体现在法律的建设、法律的实施和法治精神的弘扬等方面。法律的建设要求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通过健全和完善立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形成科学有效、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完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从而依法保障和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向着实现小康社会总体目标顺利迈进。法律的实施要求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确保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对法律正确有效的实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市场经济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全面落实人民民主,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实各项法律法规,推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法治环境。法治精神的弘扬要求小康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应该是法治,通过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达到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交往互动、行使权力和实现权利的目的。 (执笔:周晓军)

(责编:朱书缘、赵晶)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评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