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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黄新规”关键是要有规矩
禹振华
2013年01月08日09:20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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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禹振华

  据央视1月6日报道,公安部交管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

  “史上最严交规”元旦起实施,闯黄灯一次扣6分,引发诸多争议。有车一族抱怨新规“完全无视牛顿定律”,容易导致追尾;行人则大多举手赞成,认为就该如此。现在下发新通知暂缓处罚,结果还是一样,赞成者有之,吐槽者也有之。

  这算是“众口难调”的典型案例,考验着相关部门的智慧。不过,如果简单归结为“众口难调”,显然也不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成为规矩的关键,是要有规矩。

  “闯黄新规”目前就不那么有规矩。

  新交规闯黄灯扣6分,实际上已使黄灯基本等同于红灯。而《交通安全法》第26条规定,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新交规显然与《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不符之处,有失规矩。新交规要真正令人信服,至少程序上要正义、要规矩。

  有车一族抱怨新交规“完全无视牛顿定律”,容易导致追尾,有其道理;公安部交管局回应称,如果保持安全车距,在行经交叉路口时做到减速慢行,追尾完全可以避免。两个说法都有道理,前者的道理在现实路况,后者的道理是理想状态。理想状态和现实路况较劲,有点鸡同鸭讲的味道。以倒计时信号灯为例,就存在着设置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有些城市装了,有的城市没装;有的路口装了,有的路口没装。这样的混乱,只会让驾驶员无所适从,见到绿灯也担心突然变黄灯。规矩出台,需要起码的执行条件,这还是规矩。

  “闯黄新规”以后要不要执行,答案应该是肯定的,不能一缓了之。

  不论是有车一族,还是行人,目前基本有个共同的反应——黄灯不是减速警示灯,而是加速通过灯。两者都加速,碰在一起的概率自然急剧增加。我国交通事故死亡率居世界前列,闯黄灯是路口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就是教训。对闯黄灯不处罚,难以强化安全驾驶意识,没有尊重行人、骑车人等群体的路权。

  治理交通,当以安全、方便出行为最终目的。安全和方便,是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开车闯黄要处罚,行人闯红也要处罚,配套执行,这也应是规矩。

(责编:朱书缘、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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