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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医改继续给力
2013年01月08日08:58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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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的消息,2013年,我国将再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筹资标准,达到340元左右;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将达到全国县总数50%以上。与此同时,国家将继续努力降低居民医药费用负担,为到2015年个人支付比例降至卫生总费用的三成以下奠定基础。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表示,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水平和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新农合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人均筹资290元。与此同时,基本药物制度不断拓展,覆盖全国74.6%村卫生室。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目前全国已有600多个县的1000多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围绕取消“以药补医”关键环节,推进综合改革。

陈竺说,2013年,我国将再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筹资标准,达到340元左右,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到人均280元。为完善新农合制度,2013年在提高筹资标准的同时,还将提高补偿标准,实际报销比要力争较去年提高5个百分点,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3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也将提高到30元,地广人稀边远地区人均经费标准将力争提高到40元。

针对居民医药费用负担问题,陈竺指出,由于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仍不健全、医药卫生改革的整体系统性协调性不够等原因,我国卫生总费用和人均医疗费上升较快势头仍没有得到扭转,居民医药费用负担仍然较重。陈竺说,以医保为例,尽管采取多种措施,目前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已达75%,但由于报销目录外用药未得到有效控制,实际报销比例只有50%左右。同时,我国在新一轮医改中提高了肾透析等20种大病的保障水平,遇到的一个重要瓶颈是,医疗机构尤其是中西部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不足,影响了政策落实。按照规划,到2015年卫生总费用中个人支付比例要降至30%。陈竺认为,为实现这一目标,要巩固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效率,在医疗改革中,调整服务结构,提高整体效能。“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一些原本属于政策外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正逐步纳入报销范围。”

据悉,未来国家还将严格控制大型公立医院规模扩张,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目前,我国共有医疗机构2万多所,其中民营医疗机构数量占约三分之一,但业务量和床位数却只占一成左右。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将力争每年非公立医院机构床位数占比增加2至3个百分点,实现2015年占20%以上的目标。(记者 吴佳佳)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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