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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怎样理解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2012年12月28日09:51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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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民主和集中,二者既相互矛盾,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首先,民主是集中的基础。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只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让各种意见和方案都讲出来,才能进行比较和鉴别,把最好的意见和方案吸收到决策中,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从而实现党内的正确的集中。集中离开了民主这个前提和基础,就会变成独断专行,形成的决议和决定会带有许多主观主义的因素、给工作造成失误,挫伤党内外群众的积极性。

其次,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和归宿。没有正确集中的指导,就没有真正的民主。因为没有集中的指导,民主不会有正确的方向,没有集中,党就会处于一盘散沙的状态,党的一切活动都无法进行;党章明确规定的党员民主权利就可能遭到破坏,行使民主权利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党的正确决策就不可能成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统一意志,更谈不上贯彻执行的问题。可见,集中是民主自身的要求,是实行民主的保证和指导。此外,发展党内民主,目的之一在于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使党作出正确的决策并得到贯彻执行,以实现党的目标。从这一点上说,集中又是民主的归宿。

上述两个方面都表明,在民主集中制中,民主和集中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可以这样说,民主的过程就是集中的过程,没有集中也就没有民主。当然,民主作为基础和前提,必须决定、制约集中,并通过集中来反映自己的存在;而集中作为结果,只能服从民主,接受民主的制约,并体现民主的要求。这是由民主和集中的不同功能决定的。

(选自《新党章学习问答200题》,中共党史出版社,2012年11月版)

(责编:张湘忆、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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